┌──────────────────────────────┐ │第 ≈≈≈≈≈≈≈≈≈≈≈≈≈≈≈ 双│ │ 29 ♀♀ 桃 红 满 天 下 ♂♂ 周 │ │ 期 ≈≈≈≈≈≈≈≈≈≈≈≈≈≈≈ 刊 │ │ │ │ 1998年9月14日出版 1997年9月5日创刊 │ │ │ │ 北美华人性别与性倾向研究会(CSSSM)主办 │ │ │ │ 【总编】二言 【编辑】杨青 一菁 刘星 │ └──────────────────────────────┘ 【编者按】第12期增刊《中国同性恋病理化/非病理化辩论专辑》亦已推出, 欢迎读者们参鉴。 ────────────────────────────── 本 期 目 录 ────────────────────────────── ① 【新闻摘要】中国男女同志深入探讨同志议题 英国教会反对同性恋 ② 【说三道四】吵闹村的孩子 ③ 【生命伦理】对待同性恋的几种态度 ④ 【历史回顾】东德同性恋合法化简史 ──兼谈社会主义与同性恋 ⑤ 【她山之石】同性恋:公共政策的启示 同性恋治疗中的主观建构及道德问题 ⑥ 【新书鉴赏】关心同性恋青少年 ⑦ 【同人心语】欧迪呓语 ⑧ 【来信选登】美的力量 ⑨ 【爱知行动】全球女同志健康信息交流网建立 ────────────────────────────── 【新闻摘要】 ◇ 中国男女同志深入探讨同志议题 (北京98年9月1日消息)来自全国的有联系的40来位男女 同志朋友于八月份云集北京,举行了为期两天的交流活动,重点讨论 了同志的自我认同、提高生活质量、创造现代文明的同志文化和生活 方式、加强安全保健防控艾滋病等话题。 大家一致认为,同志人群会做为阳光下的健康人,积极投身社会 的工作,以积极形像来消除社会的误解和歧视。 ◇ 第四届亚洲女同性恋者大会将在菲律宾召开 第四届亚洲女同性恋者网络大会将于98年12月4日至6日在菲 律宾的奎松城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我们的声音,我们的选择”。 代表们将在三天的时间内进行政治讨论、文化交流和建立与加强联系。 会议期间还将制定《亚洲女同性恋者网络宪章》,使亚洲女同性恋者 网络更显正式化。会议的讨论内容包括:女同志身份与经历;健康、 性与生育权;文化、宗教与教育;政治、国家与法律。 ◇ 同性恋者进入英国上院 英国电视节目的著名制作人瓦希德·阿里最近被任命为英国国会 的上院议院,成为进入上院的第一名公开的同性恋者。 阿里向来支持现任英国执政党的工党,他的入院将有助于帮助布 莱尔首相削弱上院的权力。 英国国会分上下两院,下院议员由民选产生,上院议院多为世袭 贵族和神职人员,不经选举产生,通常只起“橡皮图章”作用,但是 最近上院否决了下院通过的将同性恋合法年龄降低到16岁的决定, 引起举国喧哗,上院该举也因此被称为“对民主的亵渎”。 ◇ 英国教会反对同性恋 在坎特布雷举行的十年一度的英国教会大会通过决议,称同性恋 为“与经书不相容”的行为,反对同性恋者担任神职人员,并反对为 同性恋者举行婚礼。 该决议以526票赞成,70票反对(另有45票弃权)被通过。 投赞成票的大多数是来自亚洲、非洲和美洲的主教,投反对票的大多 是西欧和北美的主教。 英国教会在全球共拥有七千万成员,其在英国本土外的教会多是 英国殖民时期建立起来的。 ◇ 意大利天主教徒对同性恋宽容有增 意大利发行量最大的天主教杂志《基督家庭》试图通过民意调查 来说明意大利天主教教徒普遍反对同性恋伴侣关系,但调查的结果却 使天主教会大失所望。72%接受采访的天主教教徒表示无法结婚的 伴侣(包括同性恋伴侣)应该享有等同于夫妻的平等福利。 《基督家庭》主编称这项调查显示出“我们面临着理智的崩溃…… 除了一男一女的婚姻以外,任何形式的关系都不可能是妥当的家庭形 式。” 同性恋组织则为这项调查的结果感到欢欣鼓舞,称之“具有革命 性”,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针对同性恋婚姻举行公民投票。 该调查由《基督家庭》委托一所中立的调查公司举办。 ◇ 肯尼亚总统攻击同性恋 肯尼亚总统丹尼尔·摩因于8月14日接受《国家日报》采访时 说“男女同性恋者在肯尼亚无地可容……同性恋有悖于非洲传统与道 德,甚至在宗教上都被看成罪恶”。 与此同时,肯尼亚卫生部长声称,同性恋者将不是艾滋病预防的 重要工作对象。“比起其它传播渠道来说,同性恋传染艾滋病几乎是 微乎其微,因此没有必要对此大花财力。我们需要关注其它更紧急的 方面,因为它们已影响到大多数人。” 邻国津巴布韦和纳米比亚的总统也分别谴责同性恋。津巴布韦总 统穆加贝称同性恋“有违于我的做人的意识……是不道德的,可憎的 ……我不认为同性恋者应该有任何权利”。纳米比亚总统努焦玛则说: “同性恋者必须受到我们社会的谴责和唾弃。” ◇ 加拿大联邦法院规定不得歧视同性恋伴侣 加拿大联邦法院于8月17日做出裁决,认为联邦政府为同性恋 与异性恋伴侣提供“平等但分开”的待遇构成了对同性恋雇员的歧视, 联邦政府必须重新定义“配偶“这个词,使雇员的同性伴侣也被包括 在内。 加拿大联邦政府于1996年起,开始为政府工作人员的同性伴 侣提供等同于异性恋配偶的待遇,但在名义上则没有将两者作统一的 称呼,而“配偶”一词仅指异性恋夫妻。最高法院在裁决书上称这种 双重制度“令人可憎”,并指出“为同性恋伴侣另列福利待遇的做法 之荒唐等于将不同种族、肤色和民族的雇员也另外罗列出来,然后再 给他们同等的福利。” 另外,加拿大一家全天播放新闻的电视台最近开设了每周一小时 的《Q档案》节目,专题讨论同性恋。制作者说这档节目旨在“通过 同性恋者的目光来庆祝社会的多元性,促使观众为自身感到骄傲,不 管他们的性倾向如何。节目包括如下内容:哪家餐馆好,去哪个舞厅 跳舞,怎样信仰上帝,如何报税,健身须知,艺术欣赏,如果处理家 庭矛盾等”。 ────────────────────────────── 【说三道四】 ◆ 吵闹村的孩子 ·崔子恩· 瑞典电影《吵闹村的孩子》中有一个场面:三个少女和三个少年 追踪着土路上行驶的汽车狂吸尘土,口中还念念有辞:“我们爱尘土, 爱苍蝇,爱大便,爱闻屁味儿,爱脏的、坏的东西……”他们质疑人 的肺:为什么只喜欢新鲜空气。质疑人的目光:为什么只以漂亮的事 物为美。孩子们不相信大人的话,大人的标准,其原理在于:大人们 的准则建立,未必像他们宣称的那么“科学”。 譬如有人生病,孩子们绝不会主张去找气功师来治病,如果不是 家长指使,也不会去庙里求卦问签。譬如小狗生了病,孩子们只会心 疼,只会悉习陪伴和照顾,不会去找“罪魁祸首”,把整治他们作为 当务之急。“大人们”比“孩子们”更少从容,更多恐慌,往往是多 种恐惧症的羁患者。艾滋病毒一出现,“大人们”忙不迭地把我们置 身的时代命名为“艾滋时代”,夸大其辞还在其次,重要的是生怕承 担责任,在孩子们面前不好交代,或者说不好继续把冠冕堂皇的角色 扮演下去。接下来是推诿责任,用的是混淆视听、浑水摸鱼的技巧: 趁“孩子们”对艾滋和同性恋所知甚少的当机,把罪魁之冠戴在同性 恋者的头上。权力是万恶之源,主流的、当权的话语反而将恶名抛给 一个弱势的、从未染指权力的群体。 吵闹村的孩子们吵吵闹闹地不信任“大人们”的话,不信任给他 们带来一道屏障,把流传于“大人们”的民间论摒绝在童真的意识形 态之外。他们会对我们身处的世界继续发出疑问:为什么垃圾越来越 多传媒上却说世界在进步历史在发展?为什么男孩子与男孩子在一起 玩就会玩出艾滋?为什么说某些人群是少数的、个别的、不登大雅之 堂的份子,却又恐惧他们像肿瘤一样会毒害整个社会?为什么一边说 讲科学重科学却毫无科学依据地谣言惑众地把艾滋病与同性恋划等号? “大人们”要对“孩子们”负责,父母的形像尤其是父亲的形像 需要维护:在他们所命名的艾滋时代,他们理当扮演的是救赎者而不 是罪人,面对需要保护的孩子们,他们指证的罪人是那些没有孩子的 人,他们的道理貌似真理:没有血缘后代的人才有可能危害人类的后 代。可惜“吵闹村的孩子们”不买这份虚伪的长者之情,他们会在风 尘中吵吵闹闹地说:我不要你的呵护,不要你为时代命定一个耸人听 闻的名字,不要你用自身的恐慌制造的谎言和歧视,不要你像富人说 罪恶源自贫困那样说绝症源自少数人群。 (摘自《音乐生活报》1998年8月6日) ────────────────────────────── 【生命伦理】 ◆ 对待同性恋的几种态度 从医学角度上看,恐同症指对同性关系的一种强烈而非理性的恐 惧。用平常的话来说,它指对同性恋和同性恋者的恐惧。美国亚利桑 那州的心理学家桃洛西·里德尔从经验中得出了以下一系列针对同性 恋的负面与正面态度。 ●负面态度(恐同症) 嫌恶──视同性恋为“违反自然之罪”。同性恋者是病态的、疯 癫的、不道德的、有罪的、恶毒的,等等。任何试图改变他们的企图 (如监狱、住院和诸如电击疗法等“治疗”)都是值得提倡的。 怜悯──即异性恋沙文主义,认为只有异性恋才算成熟,异性恋 比同性恋优越。提倡任何向异性恋方面所作的变更,但对那些“天生” 的同性恋者表示怜悯。 容忍──同性恋只是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一个过渡时期,多数人迟 早会走出这个时期。因此,同性恋者的成熟度比不上异性恋者,但我 们要象对待孩子那样保护他们。同性恋者不应被授予要职,因为他们 的心理状态仍然处于青少年时期。 接受──显示出一定程度的接受,通常听到的话是“对我来说, 你不是个同性恋者,你是一个人”“你跟谁睡觉是你的私事”或者“ 只要你不炫耀,同性恋并没有什么关系”等。这些话语否定了同性恋 者的社会与法律权利,忽视了同性恋者生活在阴影里的痛苦。 ●正面态度 支持──这是美国民权联盟(ACLU)的基本态度。努力保护 同性恋者的权利。持这种态度的人往往可能对同性恋仍感到不适,但 理解同性恋者的处境,并能够出于正义公平行事。 钦敬──承认在当今社会中作为一名同性恋者是需要勇气的。这 种人能够真正面对自己的恐同情绪,并试图改变它。 欣赏──珍视社会成员的多元化,视同性恋者为社会大家庭的一 部份,并能够对自己和其他人的恐同情绪进行抗拒。 培育──认为同性恋者是我们社会不可缺少的成员,对同性恋者 持有真正的关怀,并乐于为同性恋者的权益而呼吁。 亲爱的朋友,无论您的性倾向如何,您对同性恋的态度归于哪一 类呢? ────────────────────────────── 【历史回顾】 ◆ 东德同性恋合法化简史 ──兼谈社会主义与同性恋 ·二言· 社会主义如何看待同性恋?这确实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一方 面,共产主义思想倡导的无神论有力地削弱了《圣经》的至高无上的 训导地位,使以《圣经》为根据来反对任何事物和现象(包括同性恋) 的做法首先成为一种错误的政治行为。另一方面,共产主义在理论上 绝对反对任何以性别、种族和民族等为由引起的歧视,比如在社会主 义国家里,男女平等和反对种族歧视等民权思想都是共产主义意识形 态所规范的,无需通过群众运动或公民投票等民主手段来决定。从这 个意义上讲,如果把性倾向看成是一种自然的心理和生理状态,那么 同性恋者作为一个向来受到压迫的族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应该享有 和异性恋者平等的权益。同性恋者权益和社会主义的“情结”在历史 上确实有所反映。苏联建国初期,西欧的同性恋权益活动家(其中很 多是社会主义者)普遍相信无产阶级的解放将带来同性恋者的解放, 因此对苏维埃政权抱有强烈幻想;二战前的德国共产党也在各政党中 最旗帜鲜明地支持同性恋合法化;二战后萌芽的美国同性恋解放运动 就是由美国共产党的成员发起;前几年当南非推翻白人种族统治时, 南非共产党明确支持将反对歧视同性恋的条款写入新宪法;具有社会 主义思想倾向的英国工党和法国社会党都是各党派中最坚持同性恋者 权益的;以民主社会主义制度为标榜的北欧各国则是全球对同性恋最 表示宽容的地区。 然而,社会主义国家的同性恋者的状况往往受到西方人权活动家 的谴责,而许多社会主义国家里的同性恋者也往往幻想西方资本主义 国家的自由生活。同性恋与社会主义制度之格格不入究竟出于哪些原 因呢? 首先,我们必须看到,由于历史条件和传统习俗的局限,同性恋 毕竟是一种为大多数人所不能够认同的心理状况和行为方式。许多人 一想起或看到同性恋就会引起感官上的不舒适,不管他们的政治倾向 和社会地位如何。如果持共产主义思想或者民权思想的人中有20% 支持同性恋者权益,而其他人中对同性恋的支持率只有10%的话, 那么前者在总体上确实对同性恋较为宽容,但这种相对的宽容并不能 掩盖绝对人数上的不宽容。也就是说,在同性恋议题上,共产主义意 识形态所提倡的平等思想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和个人因素的强烈制约 与影响。其次,同性恋往往被片面地看成是资产阶级的腐朽习气,因 此应该受到铲除。再者,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一元化也使同性恋这种 有别于大多数人的情感表达和生活方式很容易被列为“异见”,因此 同性恋组织往往被视为敌对势力,同性恋研究也相应地被列为禁忌。 另外,共产主义运动要求人们牺牲个人利益,而任何儿女私情被被看 成是与革命的价值观不相容的消极情绪。这些因素一起作用,使共产 党执政的各个社会主义国家不是把同性恋列为犯罪,就是把它被归为 病态。即使法律没有明文将同性恋刑事化,同性恋者也往往成为政治 运动和社会打击的牺牲品。同性恋民权运动只会胎死腹中,而有关同 性恋者权益的教育活动如果没有得到政府的首肯或者默许,那么也无 从开展,在这种情势下,同性恋者陷入阴影成为必然。 然而,在同性恋者普遍噤若寒蝉和鸦雀无声的各个社会主义国家 里,东德(即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却是个鲜为人知的例外。虽然东德 当时对异见的压制丝毫不逊色于其它社会主义阵营国家,但同性恋组 织不仅在官方注册,而且后来还得到了政府支持以展开活动。这不禁 令人想问:同性恋能与专制制度和平共存吗? 德国对同性恋的相对宽容是有其历史原因的。首先,在德国历史 上和社会生活中占重要地位的新教并不是基督教中最疯狂反对同性恋 的诸如天主教等教派(这也是德国成为西方同性恋运动的先驱国的重 要原因之一)。在希特勒上台前的十年间,德国共产党就与以马格努 斯·赫希费尔德的科学人道委员会联盟,要求废除惩罚同性恋的第 175条款(详见本刊第22期《二十世纪初德国同性恋史》),但 这一努力因战争的爆发而中断,而德国共产党和同性恋者也与犹太人 和吉普赛人等少数民族一起,被关入了集中营。值得澄清的是,纳粹 迫害同性恋者的借口并不是出于基督教原因(纳粹却曾以同性恋为讹 诈来削弱天主教在德国的势力),而是认为同性恋者的不婚不育和男 男相好危及到德意志民族的繁衍与生存。 二战结束后,德国分裂为东西两国,原先被纳粹政府取缔的德国 共产党在苏联的支持下成为东德的执政党。东德的第一任总理奥托· 格罗特沃尔以前在魏玛共和国时就曾在国会呼吁,要求将同性恋非刑 事化。东德共产党内的知名人士鲁道夫·克里默在纳粹上台前曾与性 学研究工作过,此时也力促政府将同性恋合法化。然而,苏联明文将 同性恋列为犯罪,因此对东德的非刑事化意图表示强烈反对,两国政 府妥协的结果是废除了第175条中将诸如男性间的拥抱和搭肩等亲 近行为也列为犯罪的条款,但保留了其中的有关惩罚同性恋性行为的 条款。1951年,当萨克森省议会投票通过将在该省全面废除第 175条时,东德中央政府马上进行了干预。在同性恋行为刑事化的 情况下,一些原来从纳粹集中营里被释放出来的同性恋者在这期间也 被重新投入了监狱。然而,同性恋的声音并没有因此消失。于1953 年至1967年间担任司法部长的希尔德·本杰明曾不止一次在专业 杂志上撰文,认为第175条纯属“暴行”。文化部长约翰·贝克据 传公开与他的同性伴侣同居,但他闭口不谈任何有关同性恋的法律问 题,而且对个人生活也保持完全的缄默。 1957年,赫鲁晓夫在苏联上台,开始全面否定斯大林的政策。 苏联暂时经历着的相对宽松的政治气氛也波及到东欧各国。虽然同性 恋者的境遇在苏联并没有得到任何改善,但东德政府正式宣布,成年 人之间自愿的同性恋行为将不再受到法律惩罚。尽管如此,东德政府 直到1968年才在全面的法律改革中将第175条完全取消,但这 还是比西德的类似决定早了一年。 东德的同性恋者在七十年代仍然保持着相当的低调,许多女同性 恋者也往往选择与男士结婚。然而,由于在地理位置上与西欧接近, 特别与西德接壤,西欧媒体中有关同性恋的报导也渐渐传入东德。 1982年,在独立于共产党和政府之外的新教教堂的蔽护下,东德 第一个同性恋组织成立。随后,一些与教会并无关联的联谊组织在柏 林和莱比锡相继成立,男女同性恋者在这些组织中合作紧密。1986 年,一个名叫星期天俱乐部的组织成为第一个得到政府资助的同性恋 组织,该组织定期地举办讨论会等文化和娱乐活动。与此同时,在柏 林的普伦兹洛尔堡地区也开张了一些由同性恋者经营的酒吧和咖啡馆, 顾客中虽然有很多异性恋者,但他们一般都知道酒吧内有很多同性恋 顾客。这些去处都是靠同性恋者口传,而无法在报上刊登广告。由于 电话并没有象西欧国家那么普及,所以同性恋者之间靠互相串门来维 持联系,而压抑的政治空气使人们更加珍惜私人情谊。 东德政府对同性恋采取了忽紧忽松的态度,比如有一年,同性恋 组织获准向布痕瓦尔德集中营受难者的墓碑献花,但次年又不允许他 们进行同样的哀悼。由于官方控制了一切媒体,同性恋报刊也无从出 版,使同性恋权益活动者无法让外界听到他们的声音。报刊上的征婚 和征友广告也不允许同性恋者加入。封闭的社会气氛使本来就只有很 小活动空间的女同性恋者更加相互隔绝。到了八十年代中期,随着政 治气氛的放松,这种情形有了改善,例如此时女同性恋者可以在报上 刊登“诚征其他有心的女性朋友”的征友广告,可谓心照不宣。 1987年,东德最高法院做出了一项可谓石破惊天的决定。当 时东德规定同性恋的合法年龄为18岁,而异性恋的合法年龄为16 岁。当时一名未满18岁的青少年男子自愿与另一名成年男子发生了 性关系,后者因此受到起诉。最高法院的裁决是将这名成年男子作无 罪释放,并将同性恋的合法年龄降低到16岁(当时西德的同性恋合 法年龄为18岁,比异性恋的合法年龄高4岁)。最高法院在裁决书 上写道: “判定同性恋关系的出发点是:我们必须承认同性恋者和异性恋 者一样,都是社会主义家庭的必要成员,两者应该享有同等的公民权 利……正如一个成年人与一名已满16岁但未满18岁的青少年发生 异性恋关系并不会损害后者的身心发展一样,一个成年人与一名已满 16岁但未满18岁的青少年发生同性恋关系也不会对后者的身心健 康造成伤害。” 1988年,东德第一个同性恋政治组织“勇气”成立,并在官 方登记注册。“勇气”组织与德国的青年运动组织“自由德国青年” 建立良好的交流,把同性恋融入青年教育中。1989年,在东柏林 每年一度的德国青年运动年会上,“勇气”也设立了信息台和招待场 所,一下子吸引了成千人的注意,轰动一时。同性恋文化也开始走出 地下,1985年起,一名男同性恋者在柏林的都市饭店表演一些男 扮女装的喜剧节目,政府虽然表示过疑虑,但演出却持续了四年半。 反映一名青年男子接受自己同性恋性倾向的电影《亮相》在共产党执 政时完成了拍摄(该片的首演正与拆除柏林墙发生在同一晚上)。一 本对东德同性恋者的采访纪录《正常而不同》也经官方允许得到了发 表。 1989年,柏林墙被拆除,东德共产党下台。在与西德商谈统 一的历时一年的期间内,同性恋组织第一次可以在东德展开公开而合 法的活动。“勇气”在其它城市建立了分部,第一家同性恋报纸《另 一个世界》也得到了公开发行,西德的同性恋权益活动家也纷纷来到 东德地区帮助展开工作,东柏林也举行了第一次同性恋大游行,共有 八千人参加。除了基督教民主联盟以外,东德各个政党都表示支持同 性恋者的合法权益。值得一提的是,东德共产党甚至在国会上提议设 立同性恋伴侣法,允许同性恋伴侣在官方登记,并享受一系列原本只 赋予异性恋配偶的社会与经济权益,这相当于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如 果这项提议在东德国会受到通过的话,那么统一后的德国将被迫承认 同性恋伴侣法,即同性恋婚姻也将在西德地区得到合法承认。然而, 当时在国会占多数的基督教民主联盟的竭力反对这项提议,最后各方 达成妥协,约定在德国统一后,争取让德国国会通过同性恋伴侣法, 但是统一带来的一系列繁复的社会和经济问题使同性恋议题被无限期 地束之高阁了。 民主制度也使东德同性恋运动进入了一如西方的“草根政治”模 式,即只能通过游行示威等社会运动由下往上运作。言论自由也使反 对同性恋的声音不断传出。基督教在社会与文化生活上再次占据了主 导地位,这给同性恋解放运动增添了巨大障碍。更糟糕的是,新纳粹 党在东德地区崛起,并很快成为骚扰和攻击同性恋者(以及外籍移民 等少数民族)的主要势力。原东德的许多同性恋者纷纷去西德追求生 活,使东德的同性恋社区少了许多活力,而新降临的自由也使东德地 区的同性恋社区出现了一系列光怪离奇:西方同性恋运动中常见的“ 男女各自为政”开始显现,使本来紧密合作的东德男女同性恋权益活 动者之间出现了分化;在前政权下受到压抑但却保持着强烈严肃性的 同性恋运动被浓重的商业气息所取代;来自西德的同性恋者则以较强 的经济实力自居,把东德的同性恋者当作廉价的玩物。 “勇气”的负责人伍德·佐伯尔曾说东德“原来有望使同性恋者 纳入主流社会中”,但在这一切刚刚萌芽时,东德就与西德合并,德 国的同性恋者要取得与异性恋者平等的权益,看来还前途维艰。 ────────────────────────────── 【她山之石】 ◆ 《同性恋:公共政策的启示》简介 【本文翻译自《同性恋:公共政策的启示》(Homosexuality:Research Implications for Public Policy)前言】 John C.Gonsiorek James D. Weinnich ·达伦 翻译· 科学所界定的同性恋内容是什么?同性恋对公众行为规范有何意 义?本书旨在对上述问题作一探讨。欲作概览者,本书将为之提供最 广泛的相关资料;欲作深入探究者,本书将是引导其吸摄更丰富知识 营养的良师益友。 参与本书编撰的专家和学者来自各个领域,如社会学、临床与咨 询心理学、法律学、精神病学、社会研究、生物学、护理学和人类学 等方面。本书不曾奢望把同性恋视作社会议题而探讨其复杂的内容; 而是把目前众人瞩目的有关同性恋的争议性话题作为本书探讨的焦点。 具体而言,这些话题包括如下方面:性取向的特徵和成因;同性恋作 为非精神病的依据;各种同性恋心理健康流派的伦理学问题;社会和 法律的歧视效应;同性恋的生物学和心理学方面的新学说;已为夫妻 或为人父母的同性恋者;时疫──艾滋病的涵义。学者们一致认为: 对上述话题作出科学性解释和探讨,将有助于澄清这一充斥无知、歪 曲和偏见的争议性领域。本书在许多章节上贯穿着方法论线索,读者 籍此可对提供的资料作出批判性思考。如此以来,不管是对过去、现 在和未来的同性恋研究,我们诚挚期望广大读者能对其去芜取菁、除 伪存真,成为富有洞察力的鉴赏者。另外,本书诸章节从各学科角度 为不同水平的读者提供了雅俗共赏的内容。 在过的去的25年里,人们对同性恋的涵义及同性恋者的社会地 位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而激烈的争论,而且此类争论常常剑拔弩张、刻 薄刁钻,但又始终悬而未决;其原因不外乎为,各家学派为捍卫自身 学说的地位而频频引经据典。在这些争论中,我们司空见惯的是,科 学家和学者并未为自己仗言辩护,然而有关同性恋的科学知识常常被 满怀政治目的的人所歪曲和滥用。虽然异性恋者之偏见已得到彻底的 检讨和批评,但其影响并未销声匿迹,尚显而易见。 本书的作者们参与这场争论的欣然之举实属难能可贵。他们的使 命颇具挑战性:从科学领域内筛选出与其论题密切相关的重要内容, 并以清晰可鉴、客观公正且毫不妥协的方式将之运用于公众争论之中; 此时,科学方堪称对同性恋有了某些“说法”。对大多数美国人而言, 同性恋者及其活动一直笼罩着某种神秘的气氛。本世纪50年代中期, Evelyn Hooker在同性恋的心理调适方面进行了开拓性研究,迄今为止, 研究者们已日积月累了大量的同性恋资料。对严肃而富有使命感的科 学家和学者而言,同性恋者及其活动已是见怪不怪的客观事实。 公众对同性恋的争议已超出生物、社会科学等领域,还涉及诸如 道德价值、宗教信仰等方面,本书没有论及那些议题。然而,我们注 意到:各家学派竭力保持一种尊重科学的严肃态度。一切宗教、道德 传统并非与人类本性的科学理论毫无关涉。对某些道德、宗教传统来 说,科学作为一种理解途径显得举足轻重。我们深信:本书将为这些 道德和宗教提供诸多可资凭籍的科学资料。我们毫不夸张地说:那些 欲用生物、行为或社会科学来支持其观点的学者,如果想保持其观点 的可信度和整合性,那么认真对待本书的知识内容则尤显必要。 如何选题也是本书的一项挑战性工作。我们一直在提醒自己:对 科学家和学者已有定论的问题(如同性恋是一种生物性异常还是一种 疾病),而对公众却并非如此。大众所应掌握的关键性知识是指导我 们进行选题的依据。在有关大众规范的研究中,哪些领域的现有研究 足以勾勒出该领域的概貌,我们将不得不对此做出艰难的决定。考虑 到篇幅限制,因此本书的目的之一在于物美价廉、走入大众。当然, 并非人人都会赞同我们的选择,不过可以相信,本书纵然未能面面俱 到,但已涵盖了公众争议的大多内容。倘若篇幅限制问题(亦即书价 问题)不在考虑之中,我们下一个最理智的目标将可能深入论述同性 恋的种族、伦理和跨文化多样性等问题,探掘其历史学内涵,扩充其 法律外延,讨论同性恋的地位及其毕生发展的性取向,探索同性恋恐 惧症,性别歧视、种族主义和经济剥削之间的关系。 像大多数科学研究一样,同性恋研究不免渗有众多社会偏见。其 结果表现为:那些中产阶层或中产以上、讲英语的男性白人比其他成 员得到了更多的研究与关注。目前关于妇女在研究中受歧视的格局已 得到了改善。譬如在本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初,女性研究受到了 空前重视和加强。富有讽刺意味的是,艾滋病再一次把科学研究推上 了重男轻女的轨道,这是由两组群体对感染“人体免痪性缺乏病毒” (HIV)的危险性差异所导致的(即女同性恋者基于其性取向而感 染上HIV的危险系数最小,而男同性恋者的此类危险系数最大。) 传统的性别偏见仍能改头换面而幸存于当前社会中。目前大多数研究 中的“新”的“男性定向论”与传统偏见如出一辙。虽然在研究非成 年者和少数民族的本体性发展方面出现了大量的喜人成果,但研究者 依然对这类成果不甚感兴趣。在本书中,我们力求囊括有关妇女、非 中产群体、少数民族及文化多样性等方面的内容。自从筹备本书的 1982年版本以来,我们高兴地看到上述研究状况已有所改变;同 时,一些原本公正而客观的内容横遭歪曲,我们对此深感失望。 具体界定和测量性取向是一件颇为困难的事情,这在本书的开端 部份便已谈及。并且,本书对当今围绕性取向“本质”所展开的许多 争论做了简明的概括。许多学者从多种角度如进化论和生物激素论等 对性取向进行了生物学探讨。毋庸置疑,P. Kirsh和Weinrish在开头 几章中对上述问题作了较好的铺垫,而且他们对当今争议最大、误解 最深的问题作了清晰的阐述。Weinrish和Williams介绍了许多跨文化 知识,这便提供了一种理解性取向的崭新维度。本书中,Herek为理解 同性的社会背景提供了完整的基础,因为这不仅影响着同性恋者也影 响非同性恋者。而Rivera则对同性恋者的法律地位作了详尽回顾。 Silverstein开辟了若干章节来阐述经典的心理健康问题:诊断和治疗。 他从历史主义出发,抨击了政治事物侵入心理健康实践的劣行,并回 顾了生物学治疗模式。Gonsiorek在随后的综述中,从实证角度归纳并 概括了同性恋的“疾病治疗模式”被摒弃的原因。Haldeman回顾了那 些试图改变性取向的临床文献,尤其关注于较新的宗教式“转变”疗 法;而Davision则指出改变性取向是值得商榷的,并为之提供了伦理 学依据。在某种意义上,本部份的大多内容对那些熟谙心理健康和性 取向的人来说,不啻为一种“先生常谈”。原因在于,尽管纠正“同 性恋有病”的认识已经近十五年了,但公众关于同性恋的争论依然充 斥着过时的玷污性观念:同性恋是一种病。这些观念都无形限制着本 部份内容的深入展开。此外,性倾向的宗教式转变疗法近年来呈上升 趋势。我们认为,这始终是最令非专业读者困惑的问题,因而对此给 予了相当的关注。对于专业读者而言,我们相信本部份丰富的内容将 有助于其从方法学的角度认识这些问题。 后继部份则阐述了一个新的心理学流派“同性恋肯定派”的主要 内容。Gonsiorek和Rudolph综述了男女同性恋同一性发展的研究,这 或许是该流派阐述最多的问题。此外,本部份还简要探讨了上述思想 与少数种族派(racial minority perspective)的同一性发展观的关 系,并就与自我心理学流派相整合问题提出了大体思路。Peplau从理 解一般夫妻的角度对有关同性恋夫妻的研究作了描述。为人父母的男 女同性恋者的合法性问题抑或是当今同性恋者竭尽全力为之奋斗的法 律问题之一。Green和Bozett对此问题进行了阐述。 90年代关于同性恋的书籍若不论及艾滋病,就称不上是一本完 整的书。然而,关于这一问题,确定与此最相关的论题则是最难的。 就同性恋而言,科学研究对大众行为和艾滋病有何说法?我们所选择 的均是最具研究前途的论题,其中包括了与保健中心、助产系统有关 和其他与非同性恋领域相关的一些广泛的大众两难问题。在详细论述 之后,我们得出结论:由预防HIV感染所引发的关于同性恋的公众 问题最多,Dejowski及其同事考察了公众健康、夥伴通告方面最常采 用的预防工具及其实证依据。Gonsiorek和Shernoff在“大众关于健康 行为变化的知识”的框架下讨论了男同性恋者对于预防艾滋病病毒感 染的策略知识。 本书接着对全书做了简短的总结。随后的总参考文献覆盖了全书 各章,只有一章除外。由Rivera所写的法律问题一章有其独立的参考 文献。一个完整的参考文献是科学研究的有力工具。法律和心理学引 用文献的体系具有较大的差异,我们认为将其独立成篇对这两个领域 的学者都有好处。 本书关注的焦点较为单一:同性恋的科学内涵是什么?它对大众 有何意义?以此为焦点既富价值又有缺憾。我们相信:这是一本很好 的入门教材,而且无论对专业人士还是对非专业人士,它都将是一位 引导我们深入探索的向导。同时,我们也为未能将探讨范围扩展到相 关领域而感到遗憾。不论是好是坏,我们并未奢望本书包罗万象,而 只是选择了有限的探讨内容。我们希望这种选择是明智的。其决定因 素在于该领域缺乏既专又博的综合研究。除了我们1982年的版本 以外,此类研究很少见,而且该版本部份内容已经过时,且内容松散。 我们衷心期望希望本书能抛砖引玉,对推动性倾向科学研究尽点儿绵 薄之力。 ◆ 同性恋治疗中的主观建构及道德问题 Gerald C. Davison ·达伦 翻译· 请想象一下,您感到很焦虑,而焦虑是违法的。您一定会努力对 他人隐藏您的恐惧。您自己的家可能是一个感受焦虑的安全场所,但 您若在公众面前表现出焦虑和担心,则可能遭至建捕或者至少被社会 排斥。有一天,在上班的时候一位同事怀疑地看着您并且说:“很有 意思,我一下子突发奇想,神经兮兮地觉得您是个焦虑的人”,“不, 不”,您的叫声似乎有点太大了,“不是我!”您于是就开始担心, 您的同事会不会把他的怀疑报告给老板。如果他真的那么做了,您的 老板可能会告诉警察,或者至少调换您的工作,把您调到一个与客户 接触较少的岗位上,尤其是少与那些有孩子的客户接触。 焦虑者的上述经历似乎是不可能出现的幻想。但它与同性恋者的 近期(如果不是目前的话)处境有诸多类似之处。在有记载的历史上, 许多不同的文化中都有丰富的关于同性吸引的文献记录。许多社会都 通过严厉的法律来压制同性恋。虽然这些法律条文并非都被严格地予 以执行,但当代美国的一些州的确存在逮捕和监禁同性恋的法律。社 会制裁从未消除过同性恋,似乎它们也不大可能做到这一点。尽管这 种行为常常面临着惩罚的威胁,但其存在的普遍性使得一些研究者相 信,人类性特徵的这一面,从一些重要的方面来看,当属人性的一部 份。 近年来,关于成年人性行为的看法愈来愈宽容和自由。最早的进 步观点之一,是由“行为疗法促进协会”(Association for Advance- ment of Behavior Therapy)于1974年在我倡仪下提出的。当时 我任该协会主席。 “AABT认为,同性恋本身并不标志着一种病态行为。长期以 来,人们将同性恋情感和行为模式归为精神疾病的范畴。本协会敦促 全体精神健康专业人士率先洗刷同性恋者身上“精神疾病”这一污点。 虽然我们也认识到,改变这一长期存在的偏见并非易事,但我们没有 任何正当理由迟迟不将其它公民都享有的基本人权赋予这些人。” 其它几个专业组织,包括美国心理学会和美国精神病学会都摒弃 了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病态的观点。在美国精神病学会的官方术语系统 的《疾病统计手册》第三版(美国精神病学会,DSM-Ⅲ,198 0)中,仅将同性恋列在了一个红字标题“自我憔悴同性恋”(self- dystonic homosexuality)下,该诊断适用于受同性偏向困扰的那些 个体(请注意:《疾病统计手册》第三版并未列出一个“自我憔悴异 性恋”,这暴露了其一贯的偏见)。当前的版本,即《疾病统计手册》 第三版修正版甚至舍弃了这一最后的残余,但是增加了一种诊断类别, 该类别并未限定对个体产生性吸引的人的性别,也就是说,它们把性 障碍定义为“对自己的性倾向存在持续的、严重的焦虑”。(美国精 神病学会,1987,第296页,据1980年版修订)。在这一 卷中,Silverstein描述了该诊断的历史、社会和政治背景。 对那些致力于洗刷同性恋污点的人来说,与上述这些进展同样令 人鼓舞的一个政治和伦理问题也是必须谈及的。这个问题虽不明显但 或者更为重要。这就是将性倾向从同性夥伴改变为异性夥伴的现有的 治疗方法。下文可能会对这一棘手的问题有所说明: API(国际 apocryphal出版社):总督最近鉴署了一项议案,使其具有了法律效 力。该议案禁止对新教成员予以住房和就业机会上的歧视。这项新的 法律是好战的新教徒努力的结果。在过去的十年中,他们到处游说, 以求摆脱世俗的歧视。在签署这项议案的同时,总督还表达了一种不 同寻常的期望,他表示,希望这项法律将会增进社会对新教的认可程 度,将其作为一种合法的,尽管非世俗化的宗教。 与此同时,总督还批准,在下一个财政年度中,投资两百万元, 在现有的精神健康中心设立特殊的部门,专门研究最有效和最有人道 的方法来帮助新教徒改变宗教信仰,皈依天主教或犹太教。但总督紧 接着指出,这些努力以及与此相伴而生的治疗机构,绝无强制新教徒 之意,相反,它们只针对那些表示了改变意愿的人“我们绝不干强迫 这些人的事,我们只想提供帮助”,他说。 ●治疗的中立性──一个神话而已 我的基本前提,用一种与Halleck(1971)不同的说法就是, 治疗者永远也无法做出伦理或政治上中立的决定:“任何一种精神病 学上的干预,即使是在治疗一个自愿的病人,都会对病人在不同的社 会系统中活动能量的分配产生影响。一些激进的治疗者坚持认为,中 立性只是一个神话而已,这一观点绝对没错。”(1971,第13 页) 对待具体个案的真诚与自然容易使治疗者对自己的先入之见和偏 见视而不见。的确,当一个人在帮助一个有严重问题的儿童,阻止这 个孩子把头往墙上撞,这里并没有什么值得讨论的伦理问题。但这是 一个极端的例子。我认为,治疗者所面对的大多数问题都处于那个重 要的灰色区域中,在该区域中,偏见左右着治疗者的所做所为。在对 待有同性恋行为或情感的问题上尤其如此,尽管要求改变性倾向的人 数明显下降了(Rosen与Beck,1988)。我想指出的是,大多数治 疗者总体上仍将同性恋行为和态度看作是令人不快的,有时甚至是病 态的,并且无论如何总想将其变成异性恋。的确,同性恐惧在业内与 业外人士中仍然普遍存在(Forstein,1988)。如果说在阻止人 们同性恋方面,治疗者没有二十年前那么忙了的话,我认为,这是由 于寻求这种改变的人少了。因此,尽管自从我在行为疗法促进协会的 讲话中第一次提出这些观点以来,各方面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但仍有 些问题,并不局限于同性恋,值得我们反思和回顾。 ●关于同性恋的一些相关和不相关的问题 请允许我简单在此地提一下一些我希望会是非常明显的例外情况。 我并不是在谈论做为一种心理疾病的同性恋。例如,一个幻想自己是 Marie Antoinette的男子,会试图引诱每一个他遇到的20世纪的男 人。他的性行为模式就非常不幸地被看作是心理异常的表现。同样, 我也不愿意因为有男精神分裂症者追逐女护士并试图在医院的病房里 与其私通,就得出结论说,异性恋是一种病态。 我想说的还隐含着别的东西,所以,请让我在此将其明确化。虽 然我会常常提及“同性恋”一词,但我同意一些研究者如金赛、 Pomeroy、Martin(1948)和Churchill(1967)的观点,即 将人的性倾向看作一个连续体,可根据同性-异性幻想、情感和行为 的相对频率而将任何一个人分至连续体的一个特定点上。很明显,已 有的研究数据鲜明地表明:相当数量的人处于绝对的同性恋和绝对的 异性恋之间。 在讨论同性恋的治疗时,同性恋倾向是否正常的问题常常被提出。 很多研究都没有发现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之间的区别。(Evans, 1970;Gagnon与Simon,1973;本卷第9章)。然而,有人将 常被引用Bieber等人的研究资料以及Evans(1969)的概念化重复 研究当作支持同性恋病态观的证据。Bieber的研究存在几个严重的缺 陷,其中至少包括如“男同性恋者都应接受治疗”。此外,还有一个 严重的逻辑推理错误,即用男性恋的童年经历与男异性恋不同来证明 同性恋是一种病态。事实是,如果不将成年人的行为模式事先贴上病 态标签的话,他是不会给“儿童教养”也贴上病态标签的。例如, Bieber等(1962)发现,他们所谓的“紧密捆绑的亲密母亲”在 男同性恋患者中出现的比率比异性恋控制组中出现的比率高得多。但 是,除非你碰巧发现她是你事先判为有病的人的母亲,否则,这位母 亲有何不正常?并且,即使发现了同性恋身上的情绪障碍,这个问题 完全可能是由极端压抑造成的,因为他不得不生活在一个将同性恋视 为“怪异”的社会,因而采取各种方法去压制自己的这种性倾向。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讨论。很多人借同性恋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得出 结论:同性恋不可能是正常的。对这种反对意见,我的回答是,关系 不良的同性恋者在人际关系恶化方面并不处于垄断地位。原因很简单, 我国有如此多的婚姻不合,但很少听到人们得出“异性恋本质上是不 好的”的结论。我想说的是,临床工作者或许应当更多地关注“人际 关系的质量”,而不是成人夥伴的特定性别。(详见本卷第12章)。 进一步,我们可以考虑转移同性恋治疗的焦点,少关注性夥伴是同性 还是异性的问题,多关注其人际关系的现状以及如何改善这种关系。 我相信,当治疗者针对这一方向努力时,很自然地,我们不可避免地 就要面对同性恋群体所承受的巨大的法律和社会压力问题。 ●完美的疗法并不存在 我相信,只有当临床工作者关心一个问题时,他们才会花时间和 精力去分析和提出解决的办法。关于同性恋的问题就是如此。然而, 想想我们常可以听到这样的漂亮话:只需谈及某种行为的社会称谓, 不要将其看作是正常或异常;想想我们有大量的帮助同性恋者(至少 是男性)改变其性偏好的研究文献,然而帮助那些命名者改变其偏见, 鼓励同性恋者在不改变其性取向的前提下作为一个人来发展的研究文 献却寥寥无几。想想这些,当治疗师们在参与治疗方案时,若方案的 存在本身---不论其是否有效;都似乎对社会偏见表示着宽容而且或许 阻碍着其改变的话,面对这些,治疗师们怎么能够问心无愧地谈论公 正无偏? 在评价行为疗法时,Begelman(1975)独立地阐明了这种思 想,但他的观点适用于任何一种干预手段: 行为治疗师们将同性恋变为异性恋的种种努力本身,作为一种重 要的原因,正强化着“同性恋是不好的”这一社会信条。反对者的主 要观点是,由于行为治疗师们提供了同性恋的可能治疗方法,强化了 同性恋是“一种问题行为”的偏见,从而大大地阻碍了同性恋者将其 有关性身份的真实决定付诸实施。由于这种治疗立场,以及更广泛的 社会和态度体系的压力,造成同性恋者倾向于为其“同性恋”寻求治 疗。然而另一方面,由于一切社会力量──包括没有针对异性恋者的 行为疗法,都证明着这样的观点:不论异性恋有何问题,都不是由其 性倾向造成的,所以,人们很少期待着异性恋者为其“异性恋”而主 动寻求治疗。结果是,与行为疗法“不是一套伦理系统”的声明相反, (Bandura,1969,第87页),为同性恋“问题”提供治疗服务 的行为本身,恰恰为其声明提供了反面注脚(180)。 我想进一步指出的是,某种技术的存在会促进对其的利用。例如, 在临床上成功地实施了系统脱敏法的很多行为治疗师,以及被已有的 实验文献所说服,认为该技术能有效地缓解焦虑的治疗师们,就会试 图用这种技术处理和解决其遇到的临床问题。因此,至少可以将社交 孤独的一部份看作是由不必要的敏感造成的,然后将其转化成焦虑的 等级。同样,我认为,厌恶疗法的大量临床和实验研究(如Feldnan与 MacCulloch,1971)或“花花公子疗法”(见Davison,1968 )或异性社交一异性恋技巧训练都将行为主义临床工作者的问题解决 和评估思路导向了性倾向的改变上,并说服同性恋者这一治疗目标是 有价值的。否则,他们何苦要在这种技术上花费如此多的时间? ●对临床问题的建构 在临床评估中讨论这一问题很有价值,我在别的地方(如Davison 与Neale,1990;Gololfried与Davison,1976)已经指出: 来访者很少能象病人对内科大夫一样,对其精神健康的治疗师清晰地 描述其问题,并对每个问题都能独立确认。身体健康方面的医师据以 做出诊断的资料要相对完善的多,即使如此,其诊断的可靠性也远非 无可挑剔。相比之下,求诸心理学家或精神病专家的来访者的状况则 象Halleck(1971)所描述的那样。即,来访者闷闷不乐,他的生 活正日益恶化;一切都看起来毫无意义;按照她的生活状况她本不该 如此抑郁;想集中注意却总是走神,一些不愉快的画面常侵入她的意 识或梦中。治疗师们则将这些常常模糊而又复杂的抱怨转化成诊断或 评估,即关于问题所在、如何缓解的一整套思想。我想指出的是,心 理问题绝大部份是由治疗师们建构出来的:来访者带着痛苦而来,带 走的却是我们交给他们的界定清晰的问题。 我的观点是,当同性恋者找到治疗师,不论其心理或生理问题是 什么,往往被解释成完全或主要由其性倾向造成。进一步,我已经指 出,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他们的性倾向通常是其最显眼的部份, 二是其性倾向被认为是异常的,不论治疗师的观念有多么“自由”。 这并不是说同性恋倾向不会有时造成人的焦虑!而是说他们人格中的 这一显著特徵──因为其不被认可,甚至在修订后的《疾病统计手册》 第三版和其它专业文献中也是这样──将治疗师的知觉染上了某种色 彩,使其资料收集过程暗示出对改变性倾向的期望。 这一观点当然很难核实,而且它给像我这样经验主义的,认识一 行为派的治疗师带来的不适非同小可。但我仍然相信,有大量的关于 治疗师偏见的资料可以支持我的论点。在几年前进行的一项对比研究 中,(Davison与Friedman,1981)我们发现,在描述一位假想的 焦虑的来访者时,当提及(只是一带而过)此人是一位同性恋时,判 定其心理疾病的严重程度要大于将其描述为异性恋时的判定。相关的 研究结果还来自Lopez的研究(Lopez,1989;Lopez与Hernandez, 1986;Lopez和Nunez,1987)。结果发现,有关拉丁美洲人 的刻板效应影响着治疗者对于临床主诉的理解。自从一百年前冯特的 研究开始,主观因素在知觉和问题解决中的作用就已经得以承认并且 得到了实验心理学的证实。从40和50年代知觉“新视野”(Bruner & Goodman,1947)到今天认知科学中图式一定向的研究,主观因 素的作用一再被认知心理学所证明。而且,在发生认识学的著作中, 如库恩(Kuhn,1962)的著作,明确将科学范式比作知觉偏见, 认为它对我们收集及界定资料的方式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我们常认为 是不言而喻的假设其实对我们组织这个世界具有非同寻常的影响,一 代有思想的科学家已经敏感地认识到了这一点。 ●关于同性恋治疗的一项提议 出于上述几方面的考虑,1974年,我发出了一项最令我自己 惊讶的提议。因为它的思想在一些关于同性恋的文献中已经存在几年 了。(尤其见Silverstein,1976b):治疗者应当停止实施改变 性倾向的治疗方案,不论是来访者要求的还是其他人坚持这样做的。 正如1972年在行为疗法促进学会关于男同性恋的一个讨论会中 Silverstein所说的: “如果你说一个人是主动跑来要求改变其性倾向的,那就等于你 无视强大的环境带给他的压力。因为多年来,周围的环境一直在告诉 他,他应当改变。在一个“同性恋”总被低声耳语的家庭中长大,在 操场上玩时会听到蔑视的字眼“faggot”,及“古怪”;在教堂听到 同性恋“有罪”,等到上了大学又听见同性恋“有病”,最后他就来 到了许诺“治疗”同性恋的咨询中心。这一切无法创造一个自由和主 动选择的环境。人们期望同性恋有改变的愿望,他主动要求治疗则被 赞扬为迈向“正常”的第一步。愧疚、羞耻以及由其隐私导致的孤独 将他们带到了咨询中心。如果你真的想帮助他们自由选择,我建议你 首先去除其自责,化解他们对自己欲望和行为的羞耻感,使他们对自 己性的表现感到自由舒适。然后再让他们选择,而不是在这之前就做 出选择。至于随后会发生什么,我并不比你们知道得更多,但我认为, 他们的选择会比现在更自由,更发自内心。”(Silverstein,197 2,第4页) 换句话说,Silverstein建议治疗者们思索一下:是什么因素决定 着来访者要求改变。他认为,这些决定因素是基于偏见和无知基础之 上的,因此不应当被迎合或者甚至通过建立为有改变愿望的来访者提 供服务的机构来强化它们。 但这么做的结果又应当是什么?难道这么做就没有限制那些被性 倾向困扰的人的选择自由吗?治疗者依据现有的疗法应当认可哪些人 为其潜在的治疗对象?在我看来,最坦率的回答──但看起来会令许 多人不快──就是Halleck(1971)所阐明的。治疗者们已经做出 了这些决定,但或许尚未意识到其做法所带来的更广泛的影响。精神 治疗机构直到近来都在孜孜不倦地唯一专注于改变技术上,它们不就 是在肯定地说,反对某种性行为的偏见和法律事实上是完全正当的吗? 一方面,治疗者们安慰来访者说,他们并非异常,但另一方面又给来 访者提供了一系列技术,这些技术都是用来消除刚刚还称之为正常的 一整套情感和行为的,治疗者们这么做的时候,他们真正告诉来访者 的是什么呢?对那些受自责、自恨以及歧视煎熬的同性恋者,他们真 正的“自由选择”在哪里?由歧视的导致的焦虑呢?──治疗者们怎 样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 London(1969)指出:在行为控制技术中存在一种尚未为人 们所认识的危险,那就是我们营造我们所谓的“自由意愿”的本事越 来越大了。治疗者似乎能够让来访者需要他们有的并且他们认为来访 者应当需要的东西,此外,仅仅因为治疗者可以声称他们没做违背来 者意愿的事并不能免除治疗者的这种职责,即思考是何种因素决定着 那些被认为是来访者自由表达出的意愿。沿着一个相关的脉胳──这 一点不仅对治疗者而且对那些曾经做过来访者的人都应当很熟悉── Halleck(1971)说: “应当帮助人们学着去做他们想做的事情。乍一看,基于上述论 点的治疗模式既不复杂又会令人满意。但该模式是很难兑现的。与技 师不同,精神治疗师不能不和病人沟通就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病人。 病人通常很难搞清他希望变成什么样子,但当他与心理医生交谈时, 他的需要和愿望就愈来愈清晰了。在阐明和界定自身需要的过程中, 由于有一位他认为是有智慧、有权威的人在场,病人受到了深刻的影 响。最后,他就变得需要那些心理医生认为他应当需要的东西。” 在Halleck的警告之外还应再加上一条事实:当来访者对自己的判 定有自信的时候,他们是很少去找心理医生的!想想大多数来访者都 是处于一种易被说服、易上当受骗的状态,心理医生所发挥的社会影 响有多大。但是,若治疗者剥夺了来访者摆脱同性吸引,走向另一半 人群的可能,这难道不残酷无情吗?对那些想改变,不是出于社会压 力而是出于真心希望得到那些我们文化中通常是异性恋的一部份── 一个配偶和孩子的同性恋来访者,我们又该如何对待?为什么要剥夺 这样的个体──虽然可能罕见──实现其这种愿望的机会?我所提出 的上述设想难道不是一种London(1960)所说的“强迫式自由主 义”吗?强迫式自由主义是这样一种东西:我会帮助你变得更愉快、 更自由、更有成就等等,──而你别无选择,只有达到我的要求才行。 在提出应当终止改变同性恋性偏好的计划时我显然是在冒风险。一种 解决办法就是接受这种风险;这与Halleck的观点相一致。但是另外一 种处理而难选择的办法就是鼓励相应的针对异性恋的临床研究项目, 该项目旨在提出最有效地帮助真心想变成同性恋的异性变者的疗法。 也就是说,治疗者或许要考虑许多异性恋者可能想改变,或者至少扩 展其性行为的可能,就象一些同性恋者想要改变一样。精神卫生的专 家们会投入这样一基事业吗?我表示怀疑。 ●改变──不是能否而是应否 我们应当中止改变同性恋倾向的举措,在我为这一观点寻求支持 时,我曾一度对那些关于未能成功消除同性恋倾向的资料很感兴趣。 尤其感兴趣的是这样一个问题:能否证明各种厌恶疗法能够消除同性 恋行为和倾向。的确,我相信,有一些虽寥寥无几但却弥足珍贵的证 据,可以说明对同性恋行为及其倾向的压抑。然而,即使能够证明某 种性偏好是可以被改变的,仍然存在这样的问题:这些资料与“是否 应当改变”这一伦理问题的关系如何。事实非常简单:有效性的资料 与这一伦理问题毫不相干。即使我们可以促成某种改变,仍然存在更 重要的问题:我们是否应当这样做。我相信,答案是否定的! ●心理疗法、政治和道德 我们应当从Rappaport(1977)所谓的“制度化”的层次来探 讨此处所提问题,而不是站在个体的层次。对人类的问题进行制度层 次上的分析,就是要关注那些指导着某个社会最基本决策的价值观和 意识形态。这属于那些一般将自己看作社区心理学家或精神病专家的 研究人员的工作领域。相比之下,大多数临床治疗家习惯于关注个体, 认为社会在根本上是好的,应当帮助来访者去适应普遍存在的价值观 念,这是减轻其心理痛苦的最佳办法。我暗含的何设是:应当在制度 与习俗的层次来探讨有关同性恋的治疗问题。 也就是说,本章的矛头是指向社会政治和道德的。提供一些资料, 用以说明性倾向是能够改变的(例如,Sturgis,Adans,1978), 这种做法或许会让人觉得挺有趣,然而,这些努力都是无关的,说的 糟糕一点儿,是误导性的。我们应当毫不讳言:治疗家是社会伦理的 供应者,他们是现代世俗社会的牧师(London,1964,1986 ),而且这一艰巨的道德责任固存于心理治疗本身。 的确,虽然本章关注的焦点是同性恋的治疗,但我却相信,关于 治疗目标的一切决定都是由治疗者做出的。这一观点让我的同仁们感 到不安。这并不奇怪,因为我们一旦接受了这一观点,治疗者的责任 就非常重大了。Perry London(1964,1986)曾指出:道德 问题应当属于心理治疗改变技术的有机组成部份。正如我刚才所说, 现代心理治疗者是社会的世俗牧师。如果我们不正视治疗联盟中强大 的一边倒的力量,并且不正视如下事实:即心理干预必然导致由治疗 者来判定,在某种道德意义上,某个来访者应当如何塑造自己的存在, 那么,我们将会冒很大的风险。即使是自认为袖手旁观的非指导性疗 (例如,人本主义/存在主义学派),依然为干预设定了一些参数。 并且,如果一种疗法避免提出“改变”的建议,以防治疗者将自己的 价值观强加于来访者,难道他们就没有对来访者的现状有硬性的约束 吗?难道其治疗的目标实质上就不是由治疗者决定的了吗? 有人指出:治疗者有满足来访者表达的需要的某种抽象责任。但 愿问题如此简单。当来访者寻求帮助时,治疗者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出 一种克制,而且来访者的某种要求只会对某些治疗者提,却不会对另 外的治疗者提。仅仅是来访者提出的要求本身,永远也不会成为提供 某种治疗的充份的正当理由。 最后要指出的是:上文所说绝无主张不对同性恋进行治疗之意。 说不应当治疗同性恋问题是一回事,认为不应当治疗同性恋者又完全 是另一回事。我实际上想指出的是:治疗者应当郑重其事地研究同性 恋者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由于其性倾向受到偏见的排斥,所以这种 问题或许尤为严重。如果能够帮助一位酗酒的同性恋者减少饮酒而不 对其性倾向提出质疑,这将是很值得提倡的。如果能够象帮助异性恋 者一样帮助一位有性功能障碍的同性恋者,而不是引导其希望改变自 己的性倾向,那该有多好。本章所隐含的一种希望就是:治疗者将致 力于解决这种“人”的问题,而不是着眼于最明显的“适应不了”── 喜欢在同性中寻求爱与性的夥伴。 ●结论 我主张,改变性倾向的治疗计划在伦理上是不合适的,应当消除。 尽管有一些称同性恋为正常的进步言辞,但这些疗法的存在只会强化 专业领域及社会上对于同性恋不利的偏见。放弃这种选择将会鼓励治 疗者关注于同性恋者的生活问题,而不是将关心的焦点放在所谓的同 性恋问题上。将治疗者看作现代社会的世俗牧师而不是价值观中立的 技师,将使专业与非专业人士对于广泛影响人类行为的因素敏感起来, 其中包括社会的,政治以及道德因素。 ────────────────────────────── 【新书鉴赏】 ◆ 关心同性恋青少年 ·二言· 与成年人相比,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在信息和人员方面都显示出相 对的贫乏,而同性恋青少年更是倍受忽视的族群。随着同性恋咨询的 展开和普及,同性恋青少年所面临的问题也逐渐引起了关注。 1998年7月,由凯特琳·莱恩(Caitlin Ryan)和多娜·法 特曼(Donna Futterman)合著的《同性恋青少年:关心与咨询》( Lesbian & Gay Youth: Care and Couseling)一书出版。作为有关同 性恋青少年咨询方面的第一本书籍,此书出版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在精神卫生界、教育界和同性恋社区都引起了强烈反响,并普遍受到 好评。该书不仅是作者二十多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而且为其他精神 卫生工作者提供了有关同性恋青少年咨询的详尽信息。 全书主要分三个部份: 1)总论:同性恋青少年的经历与需求。本章全面论述了同性恋 青少年有关身份确定、受歧视的经历,以及由此引起的心理健康需求, 而这些都是咨询同性恋青少年所应该了解到的必要的背景知识。除此 之外,本章还对咨询所涉及到的一些诸如为当事人保密等法律问题也 作了回答。更为难得的是,本章还对来自不同文化背景(如黑人和拉 丁裔)的同性恋青少年所遇到的问题作了阐述。 2)护理与预防。本章针对同性恋青少年的健康需求,在诊断、 护理和预防不良行为(如吸毒、离家出走、卖淫和自杀等)等方面提 出了指导性建议。除了提供咨询模式外,还阐述了精神卫生工作者如 何帮助家庭正确对待同性恋子女; 3)青少年(包括同性恋青少年)艾滋病感染。该章着重介绍了 与艾滋病有关的高危行为及其预防措施,如何咨询可能受到感染的青 少年,以及对已受感染的青少年的护理等方面的知识。 以上各方面的信息都是基于最新的科研结果和医疗报告,但作者 以通俗易懂的手笔将各方面的信息作了合理的连接与概括,并以客观 中性的语调道出问题与建议。除了理论叙述外,本书还附有包括提供 咨询的机构、咨询的程序,以及面谈模式等大量实用信息,可以说本 书不仅为其他精神卫生工作者提供了如何咨询同性恋青少年的指导思 想,而且为从事该方面研究的人员提供了详尽的可供参考的信息。 注:《同性恋青少年:关心与咨询》销售点遍及全美各大书店,读者 们亦可通过电脑网络http://www.amazon.com订购。 ────────────────────────────── 【同人心语】 ◆ 欧迪呓语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记不清多少个 傍晚,伴着日落打发完了功课,便与二哥和三哥一起跑到北海的湖边。 二哥和歌声,三哥的吉它,还有你的口哨。青砖白塔,绿树红墙。古 老的园林应和着三颗年轻的心。彼此在诉说自己的故事。常会有无言 的时刻。六只眼睛静静地望着湖水。你知道,十六七岁的二哥和三哥, 脑子里肯定少不了心仪的女孩。你也知道,情同手足的他们就算是想 穿了脑袋,也最多以为十三岁的你只是在学着他们发呆而已。你觉得 好笑。因为你明白不会有人想到你现在所思念的,和他俩一样。 喜欢上女孩子,对于自己的成长过程来讲,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然而你也知道,如果摆在桌面上来谈,这恐怕就是人生路上埋伏的最 为沉重的一记闷雷。也记不清从什么时候起,三哥暗恋的那个女孩子 加入了你们。婷婷的身影,亮亮的眼睛,甜甜的笑靥。你只记得,那 个四月,天变得很蓝,风也轻了起来。就连那满街飞舞的柳絮,似乎 都夹着一丝丝甜意七年后一个冬日的傍晚,在你手中的桔皮散发出的 清香里,她,轻轻地吐出了这样一句话,连同她那声轻轻的叹息,让 你感动得想要流泪。并不吃惊,从她离开了三哥却依然常给你打电话 表示关心的那个时候起,你就想到了。甚至想像着谁会先说出那一句 话,如果是她,你会准备多少精彩的答复。然而真的到了这一刻,你 还是呆住了。思维凝滞,只会傻傻地沉默,还有想哭。 你知道自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喜欢做梦,喜欢谈天。你喜欢很 人本的东西。每次喜欢上一个人,都是被她本身的优点与素质所吸引。 然而当你爱定她,再擦擦眼睛看清她时,你才发现,她是个和你一样 的女孩子。这唯一的一点与人不同之处,注定了你会拥有一串不堪回 首的伤痛和沉重。至此的生命里,并不缺少女友,爱情的游戏也曾做 过。不晓得是因为太认真还是过于粗心,最终都是失败了。一段又一 段感情的逝去,对于你来讲,生命就是一个孤零零的受伤的过程。多 少次闭上双眼,看到的是两个人相拥的画面,然而多少次睁开眼,前 面却只是一片茫然的天。你一心想追回过去,你舍不得放弃那属于自 己的一切。可是时间却是黑色的,狰狞的,让人望而怯步。只能眼睁 睁地看着,欢笑,泪水,爱,还有那相携走过的岁月,一点一点,消 失在那无边的黑洞。生活教会了你如何独自上路,你习惯了用自己的 脚去量世界,想要做到冷眼观潮,却忍不住为了一棵草一滴雨而感动。 而今天的一颗心,似乎已经倦怠。正习惯了承受寂寞,她却又说出这 样的话。多想能抬起头来笑笑,可是不能。你的泪水已经在眼眶里打 转。不为别的,只因此情此景像极了那些缠绵的故事。为了这样静静 的一个黄昏,为了天边飘动的金色彩霞,你觉得生命从未有过如此的 美丽。但静下心来,还是沉默。你不知道,她是不是在等你说什么。 你更不知道,你该说什么。沉默里,冬不甘寂寞地证明着自己的存在。 那等待多时的雪任性地,急不可待地翩翩而来。正如她的那句话,没 打招呼就迈进了你心中的寒室。你看看窗外,雪飘得正欢。你说:“ 我心中的那个世界也在飘雪,你来,就不怕冷吗?”抬眼望她,却见 真诚而温柔的双眼:“雪总是会停的。” 是的,雪总会停的。有她相伴,你那冰砌的堡垒中,从此有了脉 脉温暖。 这个世界便多了两个傻女孩,在雪天里做白日梦,讲胡话;在雪 天里吟诗,走进童话般的白雪天地……她常偎依在你的怀中,喃喃地 说:“欧迪,七年前你像一个小男孩的样子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就 知道今天要发生的一切了。我喜欢你不是因为把你当作男孩,而是因 为你就是你,没有人能够取代你。”你紧紧地抱着她,感到了从未有 过的充实,兴奋,快乐。她的热情像火把,不仅自己燃烧,还照亮了 你。你一步一步走出了前一个女友留给你的阴影,一天一天地开心起 来。她也正如承诺所言,深深地爱着你。其实,女人和女人很容易相 爱,因为那感情里面也同时夹杂了朋友、母爱、姐妹的情感,以及浓 厚的身体欲望和情感寄托。这是最自然的一种恋情,因为女人和女人 可以分享非常多共同的生活、身体和生命经验。爱她,疼她,被她爱, 被她疼,都是幸福的。在恋爱中的性也是最美好的,对彼此似曾相识 的身体正在熟悉的阶段,一切都是充满了期待。记得你第一次从背后 轻轻环抱着她,一边吻着她的耳垂,一边忍不住用鼻尖试探性地碰触 她冰凉的脸颊,她作出了最美妙的回应,转身将你紧紧地拥抱。你的 舌迷失了方向。冷冷清清的小房间,由此变得更加温暖、幸福。“同 性恋”并不是你们所关注的重点,非常清楚自己是怎么一回事的你们 也不会为此而困扰。对于你们而言,彼此是否值得托付,如何让情感 历久弥新、相守一生,才是最重要的。你们并不会因被外界将“同性 恋”的帽子扣在头上而退缩,因为你们相信,“真爱”不会随外在环 境而变质。相爱相守源于彼此心灵的相契,与性别无关。唯一遗憾的 是这一切都只能放在彼此的心中,在大众面前你们不能有任何的表示, 否则这段苦心经营的恋情有可能又要毁于一旦,毕竟这个社会能接受 这种事情的人实在少之又少,你们不能冒险。不是吗? (转载于杏林站《同性之间》版) ────────────────────────────── 【来信选登】 ◆ 美的力量 亲爱的编辑: 读了风信子的《同性恋存在的理由──裸体表演观后有感》的文 章(见《桃红满天下》第16期)后,我的感情起了很大激荡,我仿 佛被他带入了纽约的男性裸体表演大厅,仿佛也生活在这个充满生命 的艺术殿堂,陶醉在被造物主活化了的古希腊与米开朗基罗的人体雕 塑的面前。古艺术曾给予人们以无比巨大的力量,而被升华了的现代 裸体美使人体美学走进了更高的精神境界。 谢谢风信子又一次让我们陶醉在阳刚之美中。 然而风信子写的不是一篇文章,而是一首对生命的赞美的诗篇, 字里行间激起人们对同性恋存在的理由的人生体验。男性裸体美一直 是同性恋男子深深迷恋的美的境界。 谢谢风信子所谱写的这首予情的美丽的诗,这首诗本身就是美。 一凡 发自美国密苏里州 ────────────────────────────── 【爱知行动】 ◆ 全球女同志健康信息交流网 (the Lesbian Health Information Network) 美国一位社会工作者Connie Winkle最近创办了一个全球性的“女 同志健康信息交流网”,旨在联络全世界做与女同志健康有关工作的 女性。这个交流网的联系地址是:《LHINetwork@aol.com》。你可将 你的问题,加入请求,以及其它有关信息发到这个地址去。 同时,这个联系网的网站正在建立之中。建成后,这个网站将列 出世界各地的女同志健康研究项目,专业杂志文章内容,女同志可以 参加的研究项目,其它女同志健康问题有网站的信息,以及其它有关 资料。 Winkle女士邀请有关人士积极参与这个交流网的建立工作。她尤 其希望大家分享这一类信息:你在做那些研究,教学,或宣传工作? 你是否有关于女同志健康方面的网站?你在专业杂志上发表过有关女 同志健康问题的文章吗?你想不想与大家分享你所在地区的女同志健 康服务机构的信息?她希望将这个联系网办成一个真正属于大家的联 系网,因此她非常欢迎大家的反馈。她认为,健康问题在女同志社群 里是至关重要的。到九月初,有82人加入了这个联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