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 双│ │ 39 ♀♀ 桃 红 满 天 下 ♂♂ 周 │ │ 期 ≈≈≈≈≈≈≈≈≈≈≈≈≈≈≈ 刊 │ │ │ │ 1999年2月1日出版 1997年9月5日创刊 │ │ │ │ 北美华人性别与性倾向研究会(CSSSM)主办 │ │ │ │ 【总编】二言 【编辑】杨青 一菁 刘星 苏辰 │ └──────────────────────────────┘ ────────────────────────────── 本 期 目 录 ────────────────────────────── ① 【新闻摘要】保罗教皇反对同性婚姻 美国卫理公会教堂主持同性婚姻仪式 ② 【说三道四】同性恋是父母的启蒙不当引起的吗? ──与周正猷先生商榷 附:父母是儿童性别发育的启蒙者 ③ 【生命伦理】几位无神论女性的童年故事 ④ 【综合报导】德国官方首次公开追悼受纳粹屠杀的同性恋者 艾滋病在印度 ⑤ 【她山之石】避免语言的异性爱偏见 ⑥ 【桃园拾趣】我的阳刚父亲 ⑦ 【同人笔林】同性爱情诗歌选: 年复一年 萨福的回答 ⑧ 【爱知行动】中国大陆订阅《桃红满天下》 ────────────────────────────── 【新闻摘要】 ◇ 保罗教皇反对同性婚姻 天主教教皇保罗二世在99年的美洲行中,明确表示反对同性婚 姻,并哀叹之为“婚姻的自然和宗教意识方面的大幅度衰败”。 意大利有些城市为同性恋伴侣提供劳保福利,并允许同性伴侣登 记。梵蒂冈对此深表恼怒。 天主教的最新声明宣称,同性恋者值得同情,但同性恋行为和婚 外恋一样,应该受到谴责。 ◇ 美国卫理公会教堂主持同性婚姻仪式 90名美国卫理公会的牧师于1月16日在加利福尼亚州的萨克 拉门托为一对女同性恋者举办了教堂婚礼。这一举措将使他们面对被 教会开除的可能,但牧师们表示,他们希望借此向教会的既定政策发 起挑战。美国卫理公会明文表示反对为同性伴侣祝福, “不幸的是,在我们教会,我们可以为教民的房子、汽车和狗祝 福,但我们却不能为同性恋伴侣祝福。”主持婚礼的唐纳德·法多道 长说。 大约一千名神职人员、民事领袖和同性恋者及其支持者参加了这 次在萨加拉门托集会中心举行的婚礼。 “我希望你们已经看到,有很多人支持我们。”新娘之一的艾利· 查尔顿在婚礼后说,“自我封闭是痛苦而不健康的,我希望人人能够 走向坦诚。” 艾利今年63岁,她与68岁的珍尼·巴内特已经相爱多年。 在婚礼场所外的街道上,几十名反对同性婚姻的教民举着标牌表 示抗议,有三名妇女还唱起了“上帝仇恨同性恋者”。 ◇ 英国下院重新降低同性恋合法年龄 英国下院于1月25日再次投票,以313票赞成和130票反 对的结果,同意将同性恋合法年龄降至16岁,与目前异性恋的合法 年龄一致。 下院去年也曾以多数票通过该决议,但后来受到上院的否决而不 果。布莱尔首相表明,如果这次投票的结果再次受到上院的否决,他 将行使行政权使该决议越过上院,成为法律。 英国下院由民选产生,上院由贵族和神职人员组成(不经选举产 生)。 ◇ 墨西哥取消了最后一个反同性恋的法律 墨西哥议会12月12日以473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 的票数,取消了处罚条例中的一条规定。该规定把“同性恋”列为未 成年人犯罪中罪加一等的因素。“同性恋”一词被取代为“性行为,” 从而把同性恋和异性恋放在了同等的地位。 立法议员又补充了一段话,规定有关性倾向和性疾病的教育不属 于未成年人犯罪。 一向热衷于此项改革的女议员、同性恋者帕特丽亚说:“墨西哥 最终从法制结构中取消了对性倾向歧视的最后一丝痕迹。我们认为这 是一个令所有人骄傲的胜利。” ◇ 新西兰把移民条例平等化 新西兰移民部长达拉米尔12月22日宣布,新西兰将在移民事 务上停止对同性恋伴侣的歧视。 “既然1993年的《人权法案》禁止对性倾向的歧视,政府决定 增补居住政策,适用于异性关系的所有规定将同样适用于同性关系。” 这项改变将于3月29日起实施。 现行法律有很多不平等的地方,比如,同性伴侣要比异性伴侣一 起居住两倍长的时间才可以移民。 ◇ 巴西球星上了同性恋杂志的封面 巴西国家队足球明星凡培塔为一家同性恋杂志《G》的元月号做 了封面模特。 在与该杂志进行的采访中,凡培塔说他并不是同性恋,但他从不 反对同性恋者,包括他所认识的职业足球运动员。 凡培塔的教练万德列告诉记者说:“我不会买那本杂志,因为我 觉得他很丑。” ◇ 欧洲议会谴责四个成员国 欧洲议会12月17日通过一项人权决议,要求奥地利、希腊、 葡萄牙和英国把同性恋和异性恋的合法年龄平等化。 此次投票的结果是211票赞成、134票反对、34票弃权。 ◇ 斐济同性恋者奋力保护宪法 世界上只有南非和斐济两个国家通过宪法来禁止基于性倾向上的 歧视。但是在斐济,形势并不乐观。 右翼政治力量和教会保守人士已经游说政府更改新宪法,不保护 同性性行为和同性婚姻。 如果没有国外的压力,国会立法委员会将在宪法中增补一条反对 同性恋的修正。 (本期编辑 苏辰 二言) ────────────────────────────── 【说三道四】 ◆ 同性恋是父母的启蒙不当引起的吗? ──与周正猷先生商榷 ·二 言· 关于同性恋的成因,一般认为或是出自先天的因素,或是受到后 天环境的影响,或是两者兼有。在后天说中,弗罗依德首创的精神分 析学派认为父母的抚养不当会造成子女的同性恋。周正猷医生的《父 母是儿童性别发育的启蒙者》(以下简称《父》文)就是持后一种观 点。 在推崇学术自由的今天,我们在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看法的同时, 也要对这些意见和看法持批评的态度。我这里所说的批评(critique) ,并不是指狭义上带有否定意味的指责,而是指广义上针对理论、研 究方法、研究角度等各方面作一番严肃的推敲,以确定研究的合理性。 遗憾的是,对《父》文批评推敲的结果是,这篇文章在科学上具 有严重缺陷,因而很不足取。本文就《父》文的缺陷谈一下自己的看 法。 一、同性恋是性别同一性障碍吗? 目前美国精神病学会制定的《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上,确实仍 然把性别同一性障碍列为精神疾病的一种,但性别同一性障碍是指那 些把自己想象为异性的心理状态,通常指我们平时所说的异装癖和易 性癖。同性恋并不属于性别同一性障碍。关于异装癖和易性癖是否应 该属于心理疾病,这在国外目前还有争议,但这并非《父》文中所指 的性别同一性障碍,因此本文也不详述。 许多男/女同性恋者认同自己的男/女性别。虽然历史上乌尔利 克斯将男同性恋者成为“女人的灵魂陷在男人的身体里”,许多男同 性恋者也把自己想象为女人,但这并不是性别同一性障碍的表现,而 是同性恋文化不发达的缘故。许多男同性恋者对男性的爱慕只能在文 艺作品里通过女性对男性的爱慕得到引证。如果同性恋美学处于与异 性恋美学平等的地位(比如同性爱情故事和异性爱情故事一样司空见 惯),那么许多同性恋男子并无需通过女性对男性的爱慕来认同自己 的情感世界。即使有,我们也会看到一些异性恋女子通过同性恋男子 的情感世界来认同自己对男性的爱慕,但我们能说这是一种性别同一 性障碍吗?可见,男同性恋者把自己想象为女性只是压制同性恋的社 会文化建构的结果。 二、只有男婚女嫁才算天经地义吗? 另外,《父》文在文首就提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男女婚配 天经地义。这是全文的一种重要起始点,但很值得争议。 现代社会远非生殖崇拜的时代,成年男女既有结婚的权利,也有 不结婚的权利,因此所谓“男女婚配”已不再“天经地义”。 不过,我认为作者想说的,是指“男女相吸天经地义”。为什么 同性相吸就不“天经地义”了呢?关键在于,由于同性恋者一直处于 人口的少数,因此没有被纳入主流文化,倍受压制,以至被看成“异 常”。所谓“天经地义”也只是从传统和习俗的角度看来,没有人讲 得出这种“天经地义”有何科学根据。相反,很多同性恋者倒觉得被 同性吸引是“天经地义”,因为他/她们历来的感觉如此。如果强迫 他/她们与异性相爱,或者试图改变他/她们的性倾向,反倒违反了 他/她们的情感所向。可见,“同性相吸”也是天经地义的一部分, 只是它并没有被绝大多数人所接受,这正说明了同性恋权益工作的重 要性。 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同性相吸之天经地义在理论上并不对异性 相吸构成威胁。同性恋者无欲也无法扰乱异性恋者的生活,而异性恋 者对同性恋者的宽容则会对整个社会的稳定起正面影响。同性相吸和 异性相吸非但不必水火不相容,而且在一个宽容的社会环境下,有可 能达成水乳交融的理想境界。 如果承认同性相吸也属天经地义的话,那么从逻辑上看,《父》 文中所谓的启蒙不当之讨论已经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三、强母弱父造成孩子的同性恋倾向吗? 强母弱父确实给人造成这么一个印象,然而这是同性恋形成的原 因吗?为什么我们不探索一下,是什么造成了强母弱父。在本人看来, 性格的强或弱具有一定的先天性因素。由此看来,关系强母弱父与孩 子的性倾向可以构筑起下面的模型: 父母生理和心理结构(如基因等) / \ 造/ \造 成/ \成 / 相关 \ 强母弱父 ──── 孩子的同性恋性倾向 上面的模型说明,父母的的生理结构和心理结构同时促成了强母 弱父的家庭环境和孩子的同性恋性倾向,即孩子的同性恋可能来自于 父母的生物遗传,而非强母弱父的家庭环境所造成。强母弱父与孩子 的同性恋性倾向只是呈现出某种相关,但前者的存在并不促成后者的 形成。关于动因和相关的区别,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例子来说明,比 如说,甲的月收入增多后,他购买的衣物增多,同时去电影院的次数 也增多,但我们不能说他去电影院的次数增多是因为他购买的衣服增 多了。收入增多是消费增大的动因,但购买的衣物只是看电影的次数 只是呈现出相关,即我们不能说前者是后者的动因,或者后者是前者 的动因。 我不能说上面的模式一定正确,它目前仍只是科学上的一种假设, 而现代的技术条件还没有能够对此做出回答。然而,国外的基因学和 脑部研究等成果已经初步确定了同性恋天生说的观点。 四、论证之不科学 除了以上的动因和相关的争议以外,《父》文中的所有的数据引 用都很成问题。我们在下面举几个例子: “国内南京脑科医院鲁龙光教授作过2500余例同性恋和其它 性变态的调查,并对其中1000例同性恋的临床资料进行分析,发 现从小被成人作反性别抚养(大多是男孩当女孩养,少数是女孩当男 孩养)的占20.6%,孩子从小就开始长期生活于母亲占统治地位 的家庭17%,长期生活在异性环境中的占62.4%。就是说百分 之百与从小的性别环境和性别影响有关。” 我手头没有鲁龙光的调查的原始报告,但从上面的数据引用来看, 我觉得其统计结果的科学性很值得怀疑。细心的读者会注意到,文中 引用的各种家庭环境的百分比之和正好是100%,可见原先的问卷 的提问如下: A.以母亲照顾为主 B.从小就开始长期生活于母亲占统治地位的家庭 C.长期生活在异性环境中 被提问者必须从A、B、C三种可能性中做出一个选择,那么百 分比加起来就会正好100%,但这样来获取数据的方法是违反科学 的,因为他在问卷中排除了同性恋的其它成因。打个比方来说,如果 我给100个受调查对象设计了三种颜色不同的脏帽子(即三种“不 良环境”),并且规定每人必须戴一顶帽子(即回答率达100%), 然后断定“这些人虽然戴着颜色不同的帽子,但他们都脏”(即“百 分之百与从小的性别环境和性别影响有关”)。这难道是科学的研究 方法吗?? 如果我们用同样的问卷去调查一群异性恋者,并且规定每人必须 在A、B和C三个选择中择取一个(也就是说,你不能拒绝回答), 那么我们是否也可以因此断定“异性恋不正常,并且百分之百与从小 的性别环境和性别影响有关”呢?研究者在做实证调查时,如果事先 将调查圈入了一个定性的结论里,这种循环论证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上海刘达临等进行过254例同性恋的深入调查,结果分析使 调查者大为感慨,原来早期所受不良影响或错误对待是被忽略了的一 个最重要的同性恋成因。调查发现同性恋者中儿童期以母亲照顾为主 的占77.3%,男扮女装反性别抚养或者遭受错误性教育的比例也 相当高。国内其他同道们的调查和研究也有同样结论。” 文中又提到:“儿童的认识性别和性取向性别发育在4岁前有, 甚至早在2.4岁即已成定势,4岁以后再想改变孩子的性别认识和 性取向的性别定势已经是十分困难或几乎不可能。” 《父》文认为受母亲照顾的百分比77.3%属于“相当高”, 但这个“高”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看到,不管孩子的性倾向如何, 我们都会看到,大多数孩子从出生到大约4岁的时候(因为这是文中 所赞同的性别认识与性倾向定势的年龄),绝大多数是受母亲照顾的。 也就是说,如果77.3%的同性恋孩子受母亲照顾,而相同或相近 比例的异性恋孩子也受母亲照顾,那么这个所谓的“高”又能说明什 么问题呢?文中(或者刘达临的研究)如果没有列出异性恋者受母亲 照顾的比例,那么“相当高”之所谓的“不良影响或错误对待”的论 证从逻辑上讲,是难以成立的。 文中又提到,“男孩天生就更欣赏父亲那有力的臂膀,甚至抛掷, 还有那宏钟般的嗓音;女孩更羡慕妈妈那温暧的怀抱,喜欢亲切的抚 爱和典雅的女性风韵和气质。” 如果正如《父》文作者所赞同的,说孩子的性别自我认同在4岁 时已经基本定型,这时候的幼童有几位会不喜欢“妈妈那温暧的怀抱, 喜欢亲切的抚爱和典雅的女性风韵和气质”呢?另外,有何证据说明 男孩“天生就更欣赏父亲那有力的臂膀,甚至抛掷,还有那宏钟般的 嗓音”呢?作者的这番断言所反映的只是一种社会观念:即社会上绝 大多数人希望男孩具有阳刚之气。也就是说,所谓的阳刚无非是社会 建构的产物,何来“天生”? 五、弗洛依德往何处去 《父》文的中心论调是弗罗依德所倡的精神分析学说。精神分析 学在二十世纪中期曾经轰轰烈烈,成为精神病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 同性恋病理化的一个重要理论依据。然而,精神分析学依赖于分析师 对病人的客观心理状态进行主观的分析,因此带有很多的揣测成份( 读者不难看出,《父》文中对孩童的心理诠释带有极强的主观臆测), 准确度极低。多年来,有不少专家试图通过实验科学(即实证)的方 法来证明精神分析的科学性,但结果并不令人信服,因此精神分析的 科学性越来越受到怀疑。精神分析这一行业在西方日渐衰弱,目前在 医学界已经处于边缘地位,但《父》文作者却将这种科学性很受怀疑 并且已经步入死胡同的理论奉为至上,可见并没有跟上现代科学的发 展。 即使拿精神分析学说的创始人弗洛依德来说,他在晚年也认识到 同性恋并非疾病或者不正常。他于1935年4月9日在给一位美国 母亲的回信中写道: “从你的来信中,我得知你的儿子是名同性恋者。给我印象最深 的是,你在字里行间丝毫没有提及到这个词。我想问你,你为什么要 回避它呢?同性恋当然不是什么优势,但是它根本也不是什么耻辱、 恶行或者堕落,它不能被认为是一种疾病。” 西方精神分析学界对同性恋的态度也已经有了根本性的转变。美 国精神分析学会1998年12月中旬召开了题为“恐同主义:‘合 法’偏见的分析”的研讨会,公开检讨了精神分析学界长达80多年 以来把同性恋归为非正常心理状态的历史。 六、谈谈“阴盛阳衰” 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历史中,男性作为主要劳动力的历史状况使 他们在社会上占有统治地位,受教育的机会也大大超过女子,因此“ 男强女弱”成为历史的必然,甚至留下了“女儿无才便是德”“男儿 有泪不轻弹”等习惯性思维,妇女受压制太久,以至于她们都认为自 己处于从属地位或逆来顺受是理所当然。在现代社会,妇女的地位日 益提高,女强人等观念也渐入人心,但还是有很多人恪守旧思维,认 为只有男子才能粗犷勇猛,而妇女只应该温柔恬静。(由此看来,中 国的传说中的勇猛刚烈女子如花木兰和穆桂英等,都是不应该值得赞 颂的。) 笔者认为,夫妻在配偶关系中确实起着互补作用,但无所谓孰应 强孰应弱之争。能力强的丈夫成为一家之主当属正常,能力强的妻子 当家作主也无可厚非,任何一方都不应使另一方成为唯唯诺诺的下属。 说到底,“夫管严”和“妻管严”一样,都是对夫妻一方的人性的压 抑,都是不值得提倡的。 从表面上来看,《父》文中堆砌的材料不少,但是在科学性方面 具有严重的缺陷。总而言之,《父母是儿童性别发育的启蒙者》充其 量是一篇用错误的论证方法来宣扬男子沙文主义的奇巧之作。 注:详见《桃红满天下》第36期《美国精神分析学会普遍正视同性 恋》和第37期《美国精神分析学会反思恐同主义》。 ◆附: 父母是儿童性别发育的启蒙者 南京脑科医院 周正猷 除了阴阳人和生殖器官发育畸形者,正常孩子的性别谁都能分清。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有男孩把自已看成是女孩,女孩又偏偏会认为 自己是男孩,这种认错自我性身份的现象被称为性别同一性障碍;男 大当婚,女大当嫁,男女婚配天经地义,可偏偏有那么一些男女非同 性而不恋,为何?性学家称他们为性取向障碍。认得清自已的性别, 而认错性取向性别者多为同性恋,少数为其它性对象识别障碍;既认 错自已性别,又认错性对象的性别而恋同性者视为易性癖;而两者都 是混沌不清者,则可能属双性恋…… 要说从一出生,成人的性别就影响着孩子似乎是危言耸听,刚出 生的孩子知道个啥,爸爸妈妈,男人女人,孩子咋能分清?然而这又 是实实在在影响着孩子,此话又从何说起呢? ●调查结果的启示 国内南京脑科医院鲁龙光教授作过2500余例同性恋和其它性 变态的调查,并对其中1000例同性恋的临床资料进行分析,发现 从小被成人作反性别抚养(大多是男孩当女孩养,少数是女孩当男孩 养)的占20.6%,孩子从小就开始长期生活于母亲占统治地位的 家庭占17%,长期生活在异性环境中的占62.4%。就是说百分 之百与从小的性别环境和性别影响有关。 上海刘达临等进行过254例同性恋的深入调查,结果分析使调 查者大为感慨,原来早期所受不良影响或错误对待是被忽略了的一个 最重要的同性恋成因。调查发现同性恋者中儿童期以母亲照顾为主的 占77.3%,男扮女装反性别抚养或者遭受错误性教育的比例也相 当高。国内其他同道们的调查和研究也有同样结论。 国外的研究虽然更希望去发现同性恋基因位点的变化,然而大量 调查对早期环境的巨大影响无从回避。调查发现母子关系过份亲近和 对父亲的敌意等与同性恋的发生有关。多数男性同性恋者都是来自母 亲占统治地位并富有诱惑力,而父亲则是疏远和冷酷的家庭,女同性 恋家庭父亲比较软弱,母亲具有攻击性,居支配地位,对女儿控制过 多,女儿对母亲有较多敌意。 以调查研究为前提,人们设想同性恋形成方式可能是:具有同性 恋遗传因素(许多人趋向于承认其存在)的个体自幼生活在有利于同 性恋形成的环境之中,最后形成同性恋。若不具备同性恋遗传因素的 个体处在有利于同性恋形成的环境之中,或具有同性恋的遗传因素而 处在不利于同性恋形成的环境之中,都不能最后形成同性恋。易性癖、 双性恋和其它性变态的调查,似乎也有这样的提示。 那么什么样的早年成长环境对预防同性恋和其它性变态和形成更 为有利呢?这主要是能为孩子的性别发育提供正向影响的家庭环境, 即父母双性别的环境和双性别的正常影响力。 ●人类性别发育之谜 笔者把人类性别的概念细分为六种: ①基因性别,也称遗传性别,即通常认为的女性性染色体是XX,男 性的是XY; ②生理性别,主要指男性和女性有不同的内外生殖器官,以及性激素 和内分泌状态; ③脑性别,是指男性和女性有不同的脑结构和功能特点; ④认识(心理)性别,指对自已性身份的认识,认识性别应与生理性 别相一致; ⑤性取向性别,指自己对性对象性别的认识和心理定势; ⑥社会(行动)性别,指性角色和性行为的男女性别的差异。人类的 性别有一个发育的过程,基因性别、脑性另和生理性别的发育需要一 定的性激素环境,而认识性别、性取向性别及行为性别的发育除与前 三种性别发育的生理基础密切相关外,更与后天成长的环境和教育条 件紧密相关。六种性别发育都与人的生理和心理发育同步进行。研究 证明,儿童的认识性别和性取向性别发育在4岁前有,甚至早在2.4 岁即已定势,4岁以后再想改变孩子的性别认识和性取向的性别定势 已经是十分困难或几乎不可能。 研究表明,儿童的正确认识性别,性取向性别和行为性别的发育 必须是在双性别的环境中,在孩子和两种不同性别成员的相互关系中, 在孩子与异性性别的不断比较中,逐步发育并成熟起来。可见以父母 双性别为主体的家庭性别环境,和以父母关系和父母角色影响为主体 的家庭性别影响力,是影响孩子性别认识和性取向性别定势的最重要 因素。可以说正是父母双性别和双性别影响力对孩子的性别发育有举 足轻重的作用。 奥地利动物行为学家洛伦茨做了著名的小鹅孵化试验和其它动物 行为的观察,证明动物出生以后在一定的时间内是认母(或者是认妻) 的敏感期,前者也称为“认母印刻”,动物能把这个时间出现在它视 野内的活动物体确认为自已的母亲,以后便无法改变。人类的幼儿有 相对敏感期,在敏感期内父母与孩子的密切接触和同时施加的性别影 响,对孩子的性别发育自然至关重要。 ●认同偶像的确定 孩子一生下来各种感觉机能即已发育,通过视、听、嗅、味、触、 痛、温、凉等各种感官,接受主要是父母提供的直观形像的影响。孩 子第一眼看到,经常看到的亲热的脸谱;第一声听到的经常听到的亲 切的呼唤;第一次闻到和经常闻到的亲人的体味;孩子感觉到,经常 感觉到的亲人的行为特点,气质风度,如此等等,都可能绝大地参与 了确立认同偶像的过程。由于自身性别的不特点,对各种感觉信息有 不同感受和偏好。男孩天生就更欣赏父亲那有力的臂膀,甚至抛掷, 还有那宏钟般的嗓音;女孩更羡慕妈妈那温暧的怀抱,喜欢亲切的抚 爱和典雅的女性风韵和气质。倘若父亲是典型的男性,母亲是标准的 女性,为孩子提供了典型的男性信息和女性信息,男孩就会很自然接 受父亲的影响而认同于父亲,女孩就很自然认同于母亲。这是正常确 定认同偶像的过程。 影响孩子正常认同偶像确定的因素很多,有促进作用的因素主要 有: 1、遗传因素。个体的基因性别、生理性别、脑性别更趋向于标准性 别,性别基础好,确定认同偶像,学习同性角色的过程更顺利。 2、环境中的同性影响力强。父亲的性别影响对男孩的性别认同很重 要。父亲是一位勇敢、果断、粗犷、豁达的真正男子,给孩子一位优 秀父亲的形像,男孩就会把父亲当作自已努力学习甚至以图超越的偶 像;如果母亲地一位贤淑、温柔、同情、体贴的标准女性,是孩子一 位合格的母亲,她就会自然成为女儿学习和模仿的偶像。父母和性别 越标准,孩子认同偶像越易确立。 3、孩子感受到同性父母比自已有更强的对异性父母的竞争力,为了 取得异性父母的爱,他们必须努力学习同性父母,使自己更多赋有异 性父母有爱的品质;异性父母对同性父母的爱也是孩子向同性父母学 习的驱力。父母之间关系越好,孩子的认同偶像越易确定。 4、成人对孩子确立认同偶像的努力和学习同性角色的行为,取正确 的鼓励态度,即鼓励男孩认同于父亲,努力学习男性行为;鼓励女孩 认同于母亲,学习女性行为,就是说,成人对孩子有符合孩子生理性 别的性别期望、性别教育和性角色行为要求。良好教育也促进孩子认 同偶像的确立。 对孩子认同偶像的确立有不良影响的因素有: 1、个体的性别更偏离标准性别,例如性别更接近于男女之间的个体, 确立同性认同还是异性认同,则可能更多取决于环境因素的影响。 2、父亲是冷淡而被动的男人,他在妻子面前所表现的是使她看不起 的角色,或者是母亲具有男性化特点,家庭是阴盛阳衰型。男孩的性 格倾向与父亲的角色表现相矛盾,女孩的性格倾向与母亲的角色表现 相矛盾,使他们无法确定认同偶像。即双亲的性别和性角色不规范, 会扰乱孩子认同偶像的确立。 3、男孩子父亲的冷落,而与母亲的共生关系牢固,受到母亲的溺爱 和过度保护;女孩子受到母亲的歧视,而与父亲的关系过于密切。即 父母对孩子的性别期望不一致,亲子关系不良或双亲为孩子提供的双 性别影响力不一致,不利于孩子认同偶像的确定。 4、孩子的性别与父母的其望相反,对孩子实行相反性别抚养和反性 别角色教育和要求,孩子会竭力投父母所好,而改变自己的性别认同, 学习异性行为。有些父母强烈要求异性孩子学习自己的行为。有些父 母强烈要求异性孩子学习自已的行为。即反性别抚养和反性角色教育 会造成孩子认同偶像的错误确定。 5、父母长期分离,单亲家庭,或父母的双性别影响受到其他亲人不 规范性别影响过多的干扰。例如祖辈的单亲影响过多等,也会导致孩 子认同偶像确立的困难。 6、父母亲系的严重恶化,孩子长期处于恐惧焦虑和无所适从状态, 也无法确定认同偶像。 ●性爱偶像的形成 正常人都有自已的“爱之图”,儿恋母,女爱父,父母双亲分别 是女儿和儿子“爱之图”的原型。 动物界普遍存在“认母印刻”(因为动物界没有乱伦禁忌,认母 印刻也可理解为“认妻印刻”)。人类幼儿也有“认母印刻”,而后 发展为恋父母情结,再把恋父或恋母的“爱之图”加以改造、扩展、 延伸到同龄的非父母成人之中。现实生活之中许多人的钟情对象或相 似于父或母,或在年龄、相貌,或在气质、风度,或在习惯、爱好等 某一方面具有父或母之特点,这至少可作为人类幼儿“认母(父)印 刻”存在的证明。 可以说人类确定性对象的“爱之图”源于恋父或恋母情结,恋父 母情结的决定阶段相当于动物的“认母印刻”。换句话说人类的“爱 之图”一性爱偶像的雏型就是父母。儿恋母,以后爱与母相似的同龄 女性;女恋父,以后恋与父相似的同龄者──男同性恋;女恋母,以 后恋与母相似的同龄者──女同性恋;原父母都恋,无明显界限者, 可能有双性取向心理基础。 爱之图一性爱偶像的形成,不可没有(性中性人),不可模糊( 双性恋),更不可错位(同性恋),也不可非常人(性取向错误性变 态)。 影响性爱偶像的形成也有很多因素,除前述影响认同偶像确定的 诸多因素也有同样影响外,还有如下一些值得注意的影响因素: 1、个体良好的遗传素质基础,更接近标准性别。在与父母性别的相 互关系中,顺应异性相有为的天然原则,男孩愿意体验恋母的情感, 女儿更会趋向于恋父情感。但若孩子性别的生理基础更趋于中性,对 异性吸引力弱,或对两性均可有吸引力,则恋父母情结不易形成和深 化。 2、父母性别和性别角色比较规范,有利于孩子性爱偶像的形成,反 之则有害。若父母的性别影响与孩子生理性别的内趋力相矛盾,如孩 子遇到父亲性别的弱影响,母亲性别的强影响,或遇到单性别影响, 在其认同偶像确立发生困难的同时,性爱偶像的形成也发生困难。 3、在双亲性别和性角色比较规范的情况下,孩子会感到异性父母有 同性父母并不具备的优秀品质,而又深感自已(或父亲)不能同时具 有这种品质,于是会加深对异性父母的崇敬和爱慕。但若父母的性别 特点相差过于悬殊,父亲过份男性化,而母亲更多表现女性的弱点, 孩子学父亲觉得“高不可攀”,爱母亲又觉得她羸弱可怜,孩子会既 无法确立得同偶像又难以形成性爱偶像。 4、他们学习同性父母是为取得异性父母的爱,同样他们爱异性父母 为了搏得同性父母的爱。当他们受到异性父母的打骂、凌辱、冷漠等, 同样会使性爱偶像形成受挫。 5、异性亲人品德恶劣、道德败坏,父母关系恶劣等等不规范性别和 性角色对性农历偶像的形成无疑的负性影响。 6、受亲有“爱之图”和不良习惯嗜好的影响。例如:爷爷(爸爸、 哥哥)爱抚摸孙儿(儿子、弟弟)的阴茎,造成孩子爱看,想抚摸男 性(成人)阴茎的嗜好(同性恋)。亲人恋物、恋兽等其它性变态行 为对孩子也有不良影响;成人过度嗜好烟酒,过度的听觉、视觉、触 觉和其他需要,甚至造成色情或黄色文化环境,容易使孩子的非正常 感觉与快感建立异常联系,从而有助于非异性父母的性爱偶像的形成。 例如物体、老人、儿童、死人、动物、鬼怪等等,无疑会有助于相应 性变态的发生。 ●认同性爱偶像的完善 认同偶像和性爱偶像的正确形成极大地影响着孩子的性别发育, 而健康的性别发育又是儿童一生性健康和性快乐的基础。如何帮助儿 童确立正确的认同和性爱偶像并不断完善之,是儿童早期性健康培育 中最重要的课题。 孩子在其成长过程之中,随着对父母性别特点的不断认识,对父 母性别和其他男性女性有不断比较,会不断对自已确定的认同偶像和 性爱偶像进行修正、补充,使之不断趋于完美。 父母要注意自已的性别和性别角色和规范化,为孩子提供尽可能 完美的父母双性别环境和双性别影响力。父母既要充份展现自已的性 别优势,又是在一个符合双方角色规范的相互关系之中。要求父母要 自律,也要互相支持,充份体现夫妻关系的互补作用。尤其是孩子的 母亲,要竭力支持、鼓励男性化气质不够的丈夫,让他尽力为孩子塑 造男性形像。夫妻绝不能在孩子面前进行性别和性别角色谁劣的较量, 现代几乎普及化的“阴盛阳衰”实是人类生活中的悲剧,这样的家庭 绝非孩子所需要。如果说“妻管严”是妇女解放的体现,实际上不过 是一种无知。男孩女孩对需要的是真实的男性(父亲)和真实的女性 (母亲)的惧怕,使他的学习同性严重受挫。 父母尽可能给予孩子自然的性别影响,不可有为施加错误的干预。 例如,在男孩子学习父亲的过程中,母亲常常对于孩子的行为进行反 向评价,或者强行要求孩子学习自已的行动,或者母亲十分强暴,无 情地欺压她的丈夫,使孩子深感男子(父亲)的屈辱和对女性(母亲) 的惧怕,使他的学习同性严重受挫。 不仅是母亲,整个家庭对孩子的性别不能有反向期望,不能对孩 子实施反性别抚养,不能对孩子的行为进行反向评价和要求,孩子为 了符合大人的性别期望而竭力做出否认自已生理性别的事来,孩子为 了得到成人的赞扬,得到爱和安全感,他(她)会在性格特点,气质 喜好、行为学习。甚至服饰选择方面,全方位的投成人(父母)所好, 不仅使他们不能确立正确的认同和性爱偶像,而且可能确立完全相反 的偶像。 家庭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两性关系,父母之间若经常处于矛 盾和争吵之中,不仅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发育和个性发展,也会使孩子 觉得自已所认同或爱恋的偶像也如此地没有自制力,孩子会动摇自已 对两个偶像的学习和崇拜,会重新置身于无所适从状态。 父母对孩子经常的打骂、虐待或放纵等不公待遇也会具有同样的 效果。 性别和性角色不规范的父母,或者是品行不端、道德败坏,或者 是有精神病或性变态者,也可能成为孩子不规范的偶像,也会培养出 不规范的孩子,对这些孩子必须实行早期干预,包括改变环境,改革 教育方式,尽力帮助他们修正、完善或者重建两种偶像,同时严格管 束加强教育和行为指导,尽力帮助他们有良好的性别发育。 父母长期分离,离异或一方死亡,造成孩子早期认同或性爱偶像 的缺损,若不能及时予以补充,则也会影响其性别健康发育,这就关 系到非父母性别对孩子影响的问题。 最初由于父母与孩子最亲近,孩子与父母,尤其是与母亲很容易 形成“共生”关系,所以最初孩子心中两个偶像的确立别于选择,只 能是父母。为了完善两个偶像,必须让孩子在不同个体、不同性别的 多相比较中,不断补充、完善自己的两个偶像,尤当父母较之标准男 女的性别特点相去甚远,孩子也可能在原父母偶像的基础上加上另一 位英雄人物,或者完全以孩子心目中的理想人物(或除父母之外最亲 近者)代替之。孩子会以偶像对照、评价或修正自己的行为。就是说 在儿童生活的早期就必须有非父母亲人的参与,同性和异性影响力均 衡,成人和儿童都有的人际环境之中,并早期鼓励孩子与成人,与别 的儿童间的交往。孩子不同年龄段的性别交往环境,尤对其性取向性 别发育影响更大。非父母性别影响对父母性别不规范家庭,对单亲家 庭或其他不能提供父母规范双性别影响的家庭,是理想的性别影响的 补求措施,但对于规范父母的家庭,还是尽量鼓励孩子确立父母两个 偶像,尽量减少不规范的非父母成人的影响。即在性别发育中也强调 优生学。 若在儿童早期性教育中确实注重上述各点,实是现代儿童之幸运。 ────────────────────────────── 【生命伦理】 ◆ 几位无神论女性的童年故事 卡罗尔·格雷 ·石洋 翻译· 当我查阅几位十九世纪的无神论女性的生平材料时,发现这些不 凡的女性有着共同点:她们敢于质疑既成的教条和习俗,冲破环境的 束缚,尽自己的所能去更正人类社会的不平等。与大多数儿童不同, 即使是她们所爱戴的家人的教诲,她们都用独立的思考来澄清是非。 ● 弗朗西丝·莱特(Frances Wright) 弗朗西丝·莱特于1795年出身于苏格兰的一个富豪家里。她 父母的思想具有相当的自由派倾向,但两人在弗朗西丝三岁时双双去 世。小弗朗西丝和她两岁的妹妹被送往英格兰的祖父家,而她的祖父 一家非常保守。 有一天,一个乞丐和他的家人来到门前乞讨,祖父粗暴地把他们 赶走。 小弗朗西丝问祖父:“爷爷,为什么这些人那么穷?” “因为他们太懒了,不想工作。”祖父回答说。 “但你为什么也不工作呢,爷爷?”小弗朗西丝问。 “我当然不能工作。”祖父说,“如果我工作的话,那么就再也 不能与富人为伍了。富人工作简直就是一种耻辱。有些人生来富有, 有些人生来贫贱。圣经说:‘你周围总是要有穷人。’上帝早就作了 安排,这世上有些人生来就穷,有些人生来就富。” 但小弗朗西丝心里想,自己如果有钱,就会把钱送给那个乞丐一 家。 对下层人的同情贯穿了弗朗西丝的一生。成年后她来到美国,用 财产的一半来购买黑奴,然后随即把他/她们释放为自由人。她四处 为妇女的权益和工人的权益而呼吁,并且提倡用理智来战胜宗教,这 也使她赢得了“恶魔女巫”的称号。 不管人们对她是恨还是爱,弗朗西丝的公共演讲相当出色。即使 在没有麦克风和扩音器的时代,她也能够吸引一万名听众。 弗朗西丝曾写道,她的梦想“在于发展人的智慧和体格,不管这 个人的性别、经济条件、社会地位、国籍和种族如何。”──她就是 这样度过一生的。即使从今天来看,弗朗西丝的很多思想也已经走在 了我们的时代前面。 在与弗朗西丝的较量中,宗教人士取得了以下这个胜利。1852 年,弗朗西丝在辛辛那提去世。她的朋友还没来得及得知她的死讯时, 当地人就为她举办了一个基督教葬礼。弗朗西丝生前曾说:“神职阶 层和神职术……是危害社会的两大恶魔。”如果她听说自己被施以基 督教葬礼,肯定会死不暝目的。 ● 厄内斯汀·罗斯(Ernestine Rose) 厄内斯汀·罗斯于1810年生于波兰的一个犹太教士家庭,但从小 就显示出独立思考的习惯。 有一天,厄内斯汀的父亲指责她不该在安息日梳理头发,并告诉 她说这是罪过。小厄内斯汀认真地告诉父亲,她将回自己的房间去问 上帝,在安息日梳头到底算不算一种罪过。她父亲欣慰地笑了。过了 一会,小厄内斯汀从房间里出来,满脸严肃地对父亲说:“爸爸,我 问了上帝,在安息日梳头到底算不算罪过。我等了又等,上帝还是没 有回答我。” 这份探索精神使厄内斯汀在很年轻时就成为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 她来到美国后,大力呼吁节育,为妇女的权益而奔走,并成为当时的 自由思想运动界的活跃人士。当然,这一切不可能不引起教会的反感。 “听这个女人讲话简直是一种耻辱,她比妓女还要下贱一千倍。”教 会人士说。在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教士命令他的教众不得去听“ 那个女恶魔的讲话,她甚至胆大包天地反对南方人拥有奴隶的权利”。 ● 露西·科尔曼(Lucy Colman) 露西·科尔曼于1817年生于马萨诸塞州。她从小就对奴隶制 感到深深的反感,并认为奴隶的悲惨处境仅次于在地狱里受烈火的烧 烤。小时候,她受到了正规的宗教训导,但她却向母亲发问:“妈妈, 为什么上帝让一些人生来就成奴隶呢?”母亲说圣经中就有答案,小 露西于是就开始读圣经。 不久她母亲去世,露西被送往姑姑家抚养。她问姑姑:“上帝为 什么在圣经里用那么恶毒的语言?他为什么强迫妇女遵守那些违背她 们本性的诫律呢?这些诫律有什么用?”姑姑说:“我不知道,等你 长大后再读圣经吧。现在可以多看看赞美诗和《新约》。” 露西七岁时,卡尔文福音运动席卷了她居住的地区。露西有一次 在参加宗教集会时,听讲道者说:有些人注定会去天堂,有些人注定 要下地狱。露西想道,“不管你善恶如何,如果你上天堂或下地狱已 经在命中注定,那么忏悔罪过又有什么用呢?” 露西童年时对宗教的反感使她后来成为了坚定而著名的无神论者, 被称为当时自由思想派的“皇后”。 露西同时也激烈地反对奴隶制,并四处呼吁妇女的权利。她曾说 教会是她工作的最大绊脚石。有一回,一名教士四处散布谣言,说曾 有两次目睹露西和一名未婚男子在同一张床单下。露西设法让这名教 士出席了一次她的演讲。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位教士承认自己只是开 了个玩笑──当时露西和那名男子在外出演讲的途中,由于天气寒冷, 因此他们乘坐马车上时,用一张床单盖住了两人的膝盖与腿,以便遮 寒。 还有一回,有一名牧师指控露西道德败坏,因为她违犯了圣经的 训导,身为妇人,却四处抛头露面,进行公共演讲。露西反问那人是 否是个虔诚的基督徒。“我当然是,而且我认为你问这个问题对我简 直是一种污辱。”牧师说。 露西答道:“我并不想污辱你,但你是一个很无知的人。既然你 对经书中有关女性的训诫如此熟悉,想必你对经书中有关男性的训诫 更为熟悉吧。你参加这个会议来污辱我时,却事先把自己的脸刮得象 女人一样光滑。圣经说:‘你应无损你的一根胡子。’但你却把胡子 都刮掉了。” 那位牧师竭力否认经书里有这么一条。露西于是拿出圣经,抽出 那一段读给大家听,牧师顿时哑口无言。 ● 玛格丽特·杉格(Margaret Sanger) 玛格丽特·杉格出生于1879年,她的父亲是名石匠,同时是 名无神论者。当玛格丽特很小时,父亲邀请了当时著名的无神论人士 罗伯特·英格索来到他们所居住的城市做演讲。当英格索来到时,当 地的宗教界人士却挡住了演讲厅的入口,还有人向玛格丽特父女扔番 茄,并称玛格丽特和她的兄妹为“恶魔的子女”。虽然英格索还是找 到了地方做演讲,但玛格丽特的父亲却再也无法在该城找到任何工作。 玛格丽特长大后成为一名护士,她目睹了很多妇女在生育时死亡 的惨象,于是开始宣传节育。她写了一篇题为《每个女孩的须知》的 有关生育过程的文章,寄往一家报纸。但当她接到报纸时,却看到她 的文章的题目下面印的是这么一行大字:“什么都没有──根据邮政 部的命令。”当时的邮政部长安东尼·科姆斯托克是个保守的基督教 徒,他把任何不涉及到生育的性行为(即使发生在夫妻之间)等同于 “兽奸”。 玛格丽特的丈夫因散发她的文章而被捕,法官将他判处三十天监 禁,并说:“你企图阻止妇女生育,这不仅违反了人类的法则,也违 反了上帝的法则。有很多人现在认为生孩子是不对的,有些妇女自私 得都不希望想这件事。如果有人四处宣传要求妇女生育,而不是宣扬 妇女受苦之类的东西,这个世界会好很多。” 玛格丽特从童年就开始的与宗教的斗争贯穿了她的一生,至今她 仍然受到基督教人士的恶骂。 这些女性在一个男权统治的时代,敢于为自己的信念而抗争,其 勇气与卓见仍然值得我们现代人效仿。 ────────────────────────────── 【综合报导】 ◆ 德国官方首次公开追悼受纳粹屠杀的同性恋者 ·二言 编译· 自1996年以来,德国政府规定每年1月27日为追悼大屠杀 受害者的纪念日。今年的纪念日中首次将同性恋受害者列入被追悼者 名单。 在前萨克森豪森集中营的旧址,追悼者向大约一万名同性恋受害 者献上了花圈,以纪念这群长期以来一直受到遗忘的受害者,柏林男 同性恋者合唱团也应邀在追悼仪式上演唱。“集中营里的囚徒中有着 不同的族群,他们同样受到纳粹的屠杀,因此都应该受到追悼。我们 不应该歧视受害者。”霍斯特·赛佛伦斯在追悼仪式上说。 二十世纪初,柏林成为欧洲同性恋文化中心,但从三十年代初开 始,纳粹对同性恋者进行了大规模的扫荡,并将他们关入集中营,从 事苦役劳动。同性恋囚徒在狱中被迫佩戴粉红三角,并与其他囚徒分 开居住,纳粹声称“艰苦的劳动能够给他们增添男子气”。 二战结束后,同性恋继续在东西德两国被列为犯罪,至到六十年 代末才被非刑事化。由于害怕继续受到歧视和骚扰,许多幸存的同性 恋囚徒被释放后纷纷掩盖起身份,因此他们在纳粹集中营里的经历一 直鲜为人知。“同性恋囚徒没有参加过这些追悼仪式,我们也不知道 他们以后会不会参加。”赛佛伦斯说。 自从三年前确定大屠杀纪念日以来,萨克森豪森计划每念纪念一 个“被遗忘的”受害者族群。去年“耶何华的见证人”(一个小型的 基督教会)受到了追悼。 柏林同性恋社区对于政府的这一举措表示支持与赞同,并希望同 性恋囚徒也能够象犹太人等其他囚犯一样,得到赔偿。以社会民主党 为首的德国新政府在去年十月份的竞选中,表示将对包括同性恋者在 内的“被遗忘的受害者”进行赔偿。 1945年1月27日,苏联军队解放了当时被德国占领的波兰 领土内的奥斯维辛集中营。大约一百六十万犹太人以及几万波兰人和 吉普赛人于1942年至1945年之间死于该集中营和附近的工厂。 德国总统罗曼·赫佐格最近在国会上讲话,指出德国民族”还没 有把那么悲痛的历史铭刻在心”。他提出德国必须修建大屠杀纪念馆。 “修建这所纪念馆对我们非常有用,因为纳粹是我们永远也抹不掉的 耻辱。” 施罗德总理提议,除了在柏林中心的勃兰登堡修建大屠杀纪念馆 以外,另外还将建造一座相应的图书馆和研究中心。他已经采纳了美 国建筑师彼得·艾森曼的设计。德国国会希望在今年通过该项提案。 ◆ 艾滋病在印度 雅萨·比拉尔·伊沙克 ·苏辰 编译· 莫罕默德每星期要开车1000哩从德里到加尔各答,他回到家 后觉得有些不舒服。他已经在这条路线上开了程5年的车了。一个月 前,他被诊断感染上了艾滋病毒。他从没离开过印度,他也从来不知 道这些症状(高烧、盗汗、肌肉痛、头痛、皮疹)很快就会结束他的 生命。流动工人和卡车司机是印度的高危人群:百分之十的卡车司机 被认为感染上了艾滋病毒。政府极端的漠视正在使印度成为世界艾滋 之都。 国家艾滋研究所在1994年的一项研究发现有14%的妇女( 她们都声称没有和婚外人有过性接触)反应呈阳性。目前,在孟买, 10%的家庭妇女被认为感染有艾滋病毒。十年前第一例病毒出现后, 好几个印度的邦政府没有建立艾滋诊所;十年后,这些地区占全球感 染人数的五分之一。 从80年代中期以来,在印度有三百万人死于艾滋病。据估计, 现在印度有五百万人染有艾滋病毒,有十万人已经发病。预计今后全 球四分之一的感染者将会在印度。印度的总人口比整个非洲、澳大利 亚和拉丁美洲的总和还要多。 艾滋病毒感染最快、记录最详细的地方在印度最大的城市之一孟 买,以及南方的塔米尔那都邦。相比之下,东印度(加尔各答)和北 印度(新德里)的一些地区,商业性服务人口中的感染率只有2%。 性教育在这些地区特别有效。和普通的想法相反,性病和多个性伴侣 在整个国家相当普遍,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估计有百分之四的农 村人口至少患有一种性病。)此外,在东北的曼尼普尔区,毒品注射 也是一个主要问题。在那里,吸毒人口中有55%感染上了艾滋病毒。 在加尔各答和曼百的街头,有很多儿童四处游荡,因为他们的父母死 于艾滋病。许多艾滋病患者被家庭遗弃;有时,病人死后,家庭竟拒 绝认领尸体。古老的迷信和印度教的传统使得这一世纪绝症在印度极 难攻克。 在印度的一些地区,艾滋病被认为是西方堕落的疾病;一些官员 不承认卖淫和吸毒的存在。据估计,在孟买的红灯区,每小时都会有 三到四人感染上艾滋病毒。据世界人权组织人权观察报告,曼百的十 万妓女中有一半是从尼泊尔买来的少女。人权观察责备尼泊尔和印度 政府允许尼泊尔妇女的流动。报告说,很多人是从遥远的乡村被骗出 来,许诺以工作或婚姻,然后以四美元的价格卖给人贩子,最后被卖 到妓院去的。八十年代,从尼泊尔买来的少女的平均年龄是十六岁; 到了1991年,平均年龄下降到只有十岁。 尽管有不同的估计,但至少有一百万印度人会很快发病。如果此 趋势继续下去,十年后,将有三千万印度人染上艾滋病毒──这一数 字是当今全世界的总和。这个统计将影响到全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 五百万卡车司机将是在印度九亿七千万人口中暴发疾病的核心。仅仅 花十卢比(相当于28美分,两圆多人民币)就可以买一个女子或十 几岁的女孩儿,很少有人使用安全套。研究人员估计,大约有10% 的卡车司机携带艾滋病毒,90%以上的卡车司机去妓院,绝大多数 从未用过安全套。卡车司机被认为是个大问题,因为他们是普通人口 和高危人口(例如妓女)的纽带。 当然,妓女和卡车司机并不是印度携带艾滋病毒的唯一人口。最 近,同性恋社区也出现了很多感染者。但是,对艾滋病的沉默反映了 同性恋是一个社会禁忌。同性恋人口中的感染率大约略低于70%。 如果真是这样,孟买的同性恋社区将会出现大规模的悲剧。 印度可以采取什么预防措施呢?高中和大学已经准备进行健康教 育,这样,进入工作市场的学生就会有足够的知识,来抵制这一禁忌 和与艾滋病相关的耻辱。但印度的健康组织需要作更多的事。一个很 好的起点是在全国的集市、旅馆、影院散发宣传艾滋病的材料。必须 散发免费的安全套。联邦政府应该通过广播和电视,以多种方言播放 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广告。给每个人提供免费的艾滋病毒检查。在血库 和捐血站严格检测艾滋病毒。 艾滋病将在占世界人口三分之二的亚洲席卷更多的病人。预计在 2015年以前,亚洲将会有一千万人死于艾滋病。和其它的世界非 工业地区一样,艾滋病毒没有安全措施的异性性交传播。在很多发展 中国家,艾滋病毒的感染率已经到达警戒线。(在一些非洲国家,成 人的感染率是四分之一。)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已经 控制了艾滋病感染率。泰国和乌干达已经迅速降低了感染率,这与强 力的全国性预防措施是密不可分的。减少母婴传染也是很重要的一个 方面。 印度是健康危机的一个强有力的例证。如果有足够的勇气和人力 财力,它也同样能够证明预防措施是多么有效。 ────────────────────────────── 【她山之石】 ◆ 避免语言的异性爱偏见 美国心理学会同性爱问题委员会 ·国成 翻译· 本文提出避免语言上对同性爱及双性爱者的偏见。当术语含义不 清或术语与陈规陋习联系在一起时,便产生了语言问题。本文提出明 确的术语学同时提出提高同性爱及双性爱者在语言中的可见性的方法。 本次同性爱委员会(CLGC)的议题是考虑自1980年成立 以来在语言问题上的异性爱偏见问题。1985年通过了《CLGC 心理学词汇指南》的第一草案。此稿徵求了美国心理学会第44分会 及同性恋心理学协会的意见。修订稿在1985年十月通过CLGC, 并在1987年春季心理学社会及伦理责任委员会上通过。 同时,另一项努力也在单独进行:伦理少数事件委员会和出版与 交流委员会(P&C)的一个特委会出台了一个名为《避免种族/伦 理偏见指南》的文件。在作者几次校订和P&C的反复审定以后,种 族/伦理偏见手册成为包含在P&C再版的美国心理协会出版手册关 于语言偏见的有关章节的模式。 为了与《避免种族/伦理偏见指南》相符,CLGC继续修订了 《心理学家CLGC命名系统指南》。修订包括把题头换成了“避免 语言中的异性倾向偏见”。该指南在1989年10月提交给P&C, 该文包含了由P&C提议的修订。 由于术语学中没有一致的意见。而且语言和文化是不断变化的, 本文应该被当作是有益的建议而远不是严格的规则。作家们应该努力 去体会本文所提建议的合理性并且应该对于能够影响语言使用的社会 变革,特别是本文中没有特别提及的此类变革具有高度的敏感性。 ◇ 术语学的问题 当语言含义太模糊或定义不严格时,便出现了与男同性爱、女同 性爱及双性爱者相关的语言问题。命名中有两类主要的问题。语言可 能指代不明,所以读者对其含义或内涵、外延不甚了了;而同性恋( Homosexuality)一词过去是和变态、精神病、犯罪行为联系在一起的, 而这些陈规陋习可能被带有偏见的语言永久化。 1.心理学写作中以及提及女同性爱、男同性爱、双性恋及异性爱的 性爱、情爱关系时,性倾向一词(sexual orientation)比性偏好( sexual preference)更合适。偏好(preference)一词暗示了某种程度 的自愿选择。心理学研究没有证实的这种选择,而且同性恋者也不一 定是自愿的选择。更应该使用女同性性倾向(lesbian sexual orientation)、异性性倾向(heterosexual sexual orientation)和 男同性性倾向(Gay male sexual orientation)及双性性倾向( bisexual sexual orientation)诸词而不使用女同性恋(lesbianism )、异性恋(heterosexuality)和双性恋。前者强调的是人,而后者 在历史上是和病理学联系在一起的。 2.作为形容词修饰个人或群体时应使用女性同性爱的(Lesbian)和 男性同性爱的(Gay male)比使用同性恋的(homosexual)要好,而 作为形容词则使用女同性爱者(lesbians)和男同性爱者要比同性恋 者好。作为命名同性恋一词有很多问题。首先,因其与病理学及犯罪 行为的历史关联,可能是得人们的陈旧看法固化;其次,其指代不明 是因为其往往指代男性,而使得女同性爱者变得不可见;再次,此词 经常不明确。 男同性爱(gay male)和女同性爱(lesbian)最基本的含义是指 身份以及在具有这种身份的群体中发展的现代文化和社区。其与性行 为是不同的。有些人和同性发生性关系但并不自认为是男同性爱者或 女同性爱者。相反,同性恋和双性恋当前不仅用来描述身份,也描述 行为。gay作为形容词、gay persons为名词即指男性也指女性。但是 这种用法可能是不明确的,因为对于习惯了lesbian and gay说法的读 者而言gay仅仅是指男性。因此,应仅仅当上文中的明确提出此词指代 两性时才宜使用gay及gay persons。 在结构重组时,宜使用男同性爱者(gay male),不宜用同性恋 者(homosexuality)或男同性恋者(male homosexuality)(例如: “他的同事知道他是男同性爱者”(his colleagues knew he was gay)而不用“他的同事知道他的同性恋行为”(his colleagues knew his homosexuality)。对于女同性爱者(lesbian)和同性恋女性( female homosexual, female homosexuality or lesbianism)同样适 用。 3.同性性行为(same-gender sexual behavior),男性间性行为( male-male sexual behavior)和女性间性行为(female-female sexual behavior)是描述同性行为的恰当词汇,而无论他们的性倾向为何( 例如,曾经有过同性性夥伴的异性爱已婚男人)。类似的,男性和女 性不应看作是"对立的"(opposites)(如在《相反的性别》(opposite sex)中)以避免极化,而异性爱者也不应该看作是同性爱者的对立面。 因此,在指不同性别间的性行为时,宜使用男女间性行(male-female behavior)而不宜用异性性行为(opposite-sex behavior)而无论他 们的性倾向为何。 4.形容对男性、女性的情爱、性爱都感兴趣的人的形容词宜使用同 性爱的(Bisexual Women and men, bisexual persons or bisexual )。在讨论性倾向的时候这些词经常被忽略以致使人们产生所有的人 都是对一种性别感兴趣的。而双性爱者的不可见性也是此词长期被忽 略的原因。虽然乍看上去过于冗赘,但当指代这个群体中所有人时用 女同性爱者、男同性爱者、双性爱者(lesbians, gay men and bisexual women or men)是最清楚的表达方式。 5.异性爱(heterosexual)作为一个形容词被用来形容有男女间的 情爱和性爱关心并不和同性的人发生性关系的人。 6.性(sex)和性别(gender)两词经常互换使用。然而,性(sex) 常和性行为一词混淆,而尤其是区别性倾向(Sexual orientation) 和性别(gender)的时候,用性(sex)就变得更加糟糕。例如,词组 “是性倾向(sexual orientation),而不是性别导致了很多歧视” 比“是性倾向(sexual orientation)而不是性(sex)导致了很多歧 视”清楚的多。在后一句里sex可能被理解为性行为。总体来说用性别 (gender)一词要明确的多。 ◇ 减少语言中异性爱偏见的目的 1.减少异性爱偏见,提高女同性爱者、男同性爱者及双性爱者的可 见度 (Reducing heterosexual bias and increasing visibility of lesbians, gay men, and bisexual persons.)。女同性爱者、男 同性爱者及双性爱者经常感觉到假定异性爱读者为其对象的大众媒体 所忽视。除非作者特别指出其是针对异性爱的人的,作品则应该没有 异性爱偏见。提高女同性爱者、男同性爱者及双性爱者的可见度的方 法包括: a.当提及被许多读者错误的与异性爱相结合的活动时,使用女同性 爱者、男同性爱者及双性爱者的例子(如parenting, athletic ability) b.在论及性关系以外的环境下提及女同性爱者、男同性爱者及双性 爱者。在历史上,同性恋一词是性行为的注解,而不是综合反映人的 相处及生活的方式。 c.除非作品的主题是合法婚姻关系,不讨论婚姻状况。婚姻状况本 身并不是同居(已婚双方可能分居,未婚双方可以同居)、性行为和 性倾向(已婚者可能有一个男同性爱夥伴或一个女同性爱夥伴)的指 标。而且描述已婚还是单身使得女同性爱者、男同性爱者及双性爱者 以及同居的异性爱者不可见。 d.在提及性夥伴及亲密感情夥伴时注明使用男性和女性词汇(如: 青年男子被问及他们在多大年龄时有了男性或女性性夥伴) e.使用即对女同性爱者、男同性爱者适用也对双性爱者、异性爱者 适用的性术语(如:“你在多大年龄第一次发生性行为”而不用“你 在多大年龄第一次性交”)。 f.避免怀孕是性行为结果的假定(例如:不宜用“建议现在与男性 有性行为的进入这个诊所的妇女口服避孕药”而宜使用“建议进入该 诊所的妇女口服避孕药”)。 2.使表达清楚,避免传统中对女同性爱、男同性爱及双性爱者的不 恰当的看法(Clarity of expression and avoidance of inaccurate stereotypes about lesbians, gay men, and bisexual persons)。 在语言中避免侮辱女同性爱者、男同性爱者及双性爱者或将其病态化 (如“性偏离”、“性倒错”)。作者应注意举例不应该进一步侮辱 女同性爱者、男同性爱者及双性爱者。心理学家应该进行与特殊人口 一起工作的训练,如:“女同性爱者,吸毒者和纵酒者”中把女同性 爱者和需要治疗的人并提便是侮辱的一例。 3.把女同性爱者和男同性爱者与其他并行的群体做比较( Comparisons of lesbians or gay men with parallel groups)。当 把男同性爱和女同性爱群体与其他群体比较时,并不总是使用匹配的 词汇。例如,把女同性爱者与“普通大众”(general public)或“ 正常妇女”(normal women)比较体现出女同性爱者是社会的边缘部 份。更恰当的比较是应“女异性爱者”,“异性爱男性和女性”或“ 男同性爱者与异性爱男性与女性”。 以下人士对本文的写作作出了主要贡献:Clinton Anderson, Anthony D'Augelli, Linda Garnets, Gregory Herek, Douglas Kimmel, Letitia Anne Peplau and Esther Rothblum. 本文反映了诸多讨论和写作草稿。并不是所有人对此文的建议都持同 意态度。 对本文的意见和建议请寄至: Esther Rothblum Department of Psychology John Dewey Hall University of Vermont, Burlington, VT 05405 ────────────────────────────── 【桃园拾趣】 ◆ 我的阳刚父亲 在我很小时,父亲就对我说──他往往在喝醉时说这番话──我 不应该学他的样,对别人那么粗暴。从那时起我就看到,成为象我父 亲那样的男子汉并不令人快乐。我是如此地认同我的生母和继母,以 至于我觉得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对妇女以拳脚相对。 我不知道你认为同性恋的成因如何,你也许会说我的性倾向与我 的成长环境有关。但对于我来说,所谓的男子汉总是与虐待妇女有着 关联,而我庆幸自己不是那个样子。 ──保罗·派克(职业模特) ────────────────────────────── 【同人笔林】 ◆ 同性爱情诗歌选 ◆ 年复一年 ·Gabriel Gillett(1863-?)· 年复一年,我深爱着你, 却无力表明。 你的脸庞犹若一缕阳光, 牵引我步入天堂。 年复一年,我等待着你, 从远处凝望你的脸庞。 我的灵魂犹若昏暗无比的夜晚, 而你是高悬天空的银星。 年复一年,我害怕着耻辱 以及尘视的恶语。 但黑暗中我俩紧依的头 犹若爱的旗帜,永远飘扬。 ◆ 萨福的回答 Rita Mae Brown(1944-) 我的声音传过了千年, 萦绕着你的周身,给予你力量。 你曾在阳光下哭泣, 你曾在无形的锁链下忍受饥渴, 但我的诗篇将你震醒: 爱的大军永远不会垮下。 (石洋 翻译) ────────────────────────────── 【爱知行动】 ◆ 关于组织《桃红满天下》中国大陆邮递阅读的通知 《桃红满天下》自从1997年9月创刊以来,受到了越来越多 的读者的欢迎,特别是国内朋友的喜欢。为了更加广泛地将杂志传送 给祖国各地的朋友们,并能够把读者联系起来,我们准备在国内组织 邮递阅读活动,方法如下: 1.《桃红满天下》国内印刷版取名《桃红》,为《桃红满天下》的 姐妹版; 2.《桃红满天下》电子版是双周刊,另有增刊,《桃红》是四周刊 (13期/年),增刊另外编排; 3.如果不需要邮寄,《桃红》每本收取5元人民币;如果需要邮寄, 《桃红》每本收取10元人民币; 4.《桃红》一年邮寄订费200元人民币,包括13期《桃红》正 刊,也就是《桃红满天下》一年26期正刊,包括2期增刊,包括《 桃红》读者通讯录1本,包括读者文集1本,包括读者问题回答文集 1本; 5.《桃红》每期印刷1000册,免费赠阅100册; 6.经济有困难的朋友可以申请免费赠阅,主要是学生和没有工作的 人; 7.参加本邮递读书活动并不表明个人的任何身份;我们欢迎任何人 参与我们的交流活动。 联系人:万延海。 征订钱款和来信请寄给: 万延海 北京现代管理学院健康人类学系主任 电话:86-10-64972358 传真:86-10-64972358 电子信箱:hiwan@public.bta.net.cn 电子网站:http://aizhi.sis.com.cn 邮政信箱:北京亚运村邮局63信箱 邮政编码: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