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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     增│
│ 44    ♀♀ 桃 红 满 天 下 ♂♂      │
│   期   ≈≈≈≈≈≈≈≈≈≈≈≈≈≈≈   刊  │
│       本质主义/社会建构主义专辑(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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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9月28日出版  1997年9月5日创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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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美华人性别与性倾向研究会(CSSSM)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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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社会建构主义不仅在有关性倾向的争论方面具有强烈的呼
声,而且是认识世界的方法论之一。本期增刊多篇有关的讨论文章。
《本质还是建构:到底争论些什么》概述了本质主义和社会建构主义
在性倾向起源方面的争论;《再谈建构主义》从认知和哲学角度探讨
了建构主义对于认识性倾向的重要性;《寻找“同性恋基因”》则从
进化论的角度提出了有关“同性恋基因”合理性的新观点;《公开与
众不同是同性恋者应有的权利》说明了以社会建构主义为基础的酷儿
理论如何对美国司法系统提供启示;《文明的坐标》则运用社会建构
主义有关知识的相对性和权力的影响来检视美国遭袭的悲剧。

  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进一步阅读《桃红满天下》增刊第9期、第33
期和第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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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期 目 录

① 本质还是建构:到底争论些什么
② 再谈建构主义
③ 寻找“同性恋基因”
④ 公开与众不同是同性恋者应有的权利
⑤ 文明的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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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质还是建构:到底争论些什么

             简·克罗森
             二言 翻译

  当我向别人提起自己计划著写一本有关性倾向的辩论的书时,一
位同性恋历史学家马上说:“你给自己定下了一个艰巨任务──这是
个很容易动感情的话题!”此言一点不假。在同性恋和双性恋社区内,
有关性倾向的起源和性质的三个相互关联的基本问题很容易使大家动
感情。在谈及这场辩论的细节之前,我们需要看一下这些问题是什么,
以及它们可能引起的情感反应,而这一切都与同性恋的历史有关。

问题1:性倾向是一种天生的本性,还是随着个性的发展而逐渐发展
起来?

问题2:性倾向是一种不变的特性,还是会随着时间的转换而变化?

问题3:它是否仍然在各种文化中都存在,即使有些文化和我们现在
所处的不尽相同,或者性倾向只是我们文化(主要是带有城市化色彩
的西方社会)中对性身份的一种指代?

  提出以上的问题时,我很小心地用了“或”,这可能会产生一些
误解。我们在以后的几章中可以看到,一些人士提出了某些折衷讲法
(比如说,有些人认为性倾向是一种天生特质和孩时经历相互作用的
结果)。不管如何,在讨论的开始,有必要简明地将这些问题摆出来,
这样有利于帮助理解,况且很多思考者都会持或此或彼的看法。

  这些问题之所以容易让人动感情,是因为它们都与男女同性恋者
走向公开化和抵抗迫害的历史有关。直到今天,仍然有许多同性恋者
在孩童和青少年时期不得不竭力掩藏与他人不同的内心感觉,以免受
到抛弃、嘲笑和欺凌。几十年前,在大规模的同性恋社区和运动尚未
出现时,这些经历更为常见。

  对于那些在孤独中幸存下来的人来说,性倾向的先天性似乎是对
他们的本性的某种证实,有助于解释他们的个人身份为什么与周围环
境格格不入。也有一些人会说,正因为同性恋者和同性恋文化遭受了
猛烈攻击,我们才应该为每种各不相同的“爱之权利”而奋斗,而不
应以命运或者先天倾向为借口。我们既应该考虑到那些认为自己生来
就喜欢同性的人,也应该包容那些认为自己是后天变成同性恋的人。

  “你的意思是,我们自己选择了这个样子?”第一组人会这么发
问。“没人会选择去接受迫害。”第二组人会回答说,“性倾向当然
不是类似于你拉开抽屉,决定穿哪一条牛仔裤那样随意,也不象你生
来是蓝眼睛还是黑眼睛那样简单。让我们想想其它的解释吧,比如说
我们称之为‘同性恋’或者‘异性恋’的行为或许对于不同的人来说,
具有不同的意义。”

  辩论的双方都对同性恋运动的同一斗争目标做出了回应:强迫同
性恋者变成异性恋者,或者至少要求同性恋者禁欲。多年以来,各种
各样的残酷治疗办法层出不穷但又无济于事,其中包括过去几十年中
以心理治疗的名义出现的各类方法。男女同性恋者在心理学家的沙发
上躺了许多年,试图纠正孩童时代走过的使他们无法形成“正常的”
异性恋欲望的错误道路。行为科学家想出了痛苦的“厌恶疗法”,试
图使求医者将性刺激和性快感脱节。男女同性恋者被送入精神病院,
而遣送人有时竟然是他们的亲属。在四五十年代,一些同性恋者被迫
接受了脑叶切除手术,因为据说这种残酷的手术能够去除他们“有违
自然的倾向”。有些国家的医生动用了荷尔蒙治疗法,或者施行“化
学阉割”。还有一些方法直到最近仍然受到使用,比如艾里·西格尔
的“美之现实”邪教和众多的基督教会就宣称,他们成功地将同性恋
者改变成了异性恋者。

  性倾向是否可以被改变?这个问题也同样容易使人动感情。那些
在性吸引方面几乎不经历或者从未经历过改变的同性恋者更容易感受
到这种压力,因为他们的性倾向更会对“异性才能相吸”的主流信条
构成挑战。即使支持同性恋的理论家已经明确表示,性倾向的改变并
非受到主观意志的控制,同性恋者还是有理由对任何理论表示谨慎,
以免这些理论被那些改变性倾向的恐同主义者所利用。那些经历过比
较平稳的性倾向转换的人在谈论有关改变的理论时更容易激动,他们
会更急切地为“爱之权利”而辩护,宣称一位50岁的男子初次感受到
的同性恋情和一位自孩童时代一直爱恋同性的15岁少年所感受到的同
样合乎情理,同样真实。

  第三个问题也同样容易使人动感情,因为恐同主义和异性恋主义
一起强迫那些在性倾向方面不符合异性恋规范的人保持沉默或者消失
无影。同性恋曾被称为“不可言名的爱”,好象同性恋者自愿选择了
保持沉默。然而事实上,社会的各种势力在很大程度上相互勾结,拒
绝谈论这种爱恋。正因为相当一大部分同性恋者并不公开承认自己的
身份,所以有些人认为,同性恋其实比平时想象得要普遍得多。

  随着同性恋解放运动在六十年代末的兴起(其象征标志就是1969
年的美国石墙暴动),男女同性恋者开始搜集历史性证据,以证明沉
默的背后只是一片谎言。他们将自己的亮相经历和响亮而显著的运动
相结合,证明了集体的力量和走向公众的效果。现在他们需要通过揭
示自己社区的历史来取得更大的成效,这番努力的结果促成了我们现
在的辩论,有些研究者挖掘出各个社会和各个历史阶段中有关同性恋
传统受到隐藏的记载,而其他人则怀疑这些有关同性间性行为的证据
不过是身为同性恋的研究者的扭曲反映而已。

  尽管有相当多的证据表明,罗马帝国时代就存在着同性间性关系,
但如果说那时候就有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同性恋者,这似乎与否定
和隐秘的老传统有着危险的接近。有些理论家宣称,应该挖掘一下有
关“异性恋”的历史证据,但这样做的意义似乎不大,因为全球各地
的神话、传说和历史充满了异性相吸的例子:特洛伊的海伦和帕里斯、
亨利八世和他的成群妻妾、约翰·史密斯上尉和印第安公主波克洪达
丝,等等。这些人的自我感受和纽约前市长艾德·考奇在竞选中当众
宣称“我是异性恋”时的感受有何相同,这难道那么令人值得关注吗?

  至于多数美国人所知晓的非西方文化,这里面的很多信息就来自
由异性恋者主宰的媒体,而人类学家和其他学者在研究鲜为人知的文
化时,不由自主地融入了自己的偏向。不管你如何分割这些信息,异
性相吸似乎是垄断性的模式。

  如果同性恋者害怕历史考证将证实性倾向是一种选择,或者对
“同性恋者”存在的普遍性构成挑战,那么当代政治就已经为他们提
供了足以担忧的理由。在美国政治的许多领域,右翼政客已经发现,
只要一提起同性恋威胁家庭或者同性恋者寻求异性恋者无法享受到的
法律权利,就能够煽动选民的情绪(而且往往能够筹集大量资金)。
为了引起选民们对于贫穷的黑人妇女和拉丁美洲移民的惊恐,有些政
客就拿“社会福利皇后”或者“非法移民”等字眼来惑众,而在当今
时代,他们只要一提艾滋病,选民们就会心照不宣地将之与纵欲联系
起来,从而将同性恋者视为时疫的携带者。

  政客们的妖言惑众只是为其更大的政治目标服务,一些同性恋者
因此争辩说,他们需要有一种有关性身份及其形成的简明解释。有些
人士确实认为,一种对于同性恋成因的确定解释将是抗击恐同主义的
有力武器。比如说,海德利克-马丁学院在咨询同性恋青少年方面成
就卓越,但为了反驳那些将他们的工作称为“招募孩童成为同性恋者”
的论调,他们不得不援引一些对他们工作有利的研究证据,比如“性
倾向在出生前或者孩童的早期就已经受到了确立,性倾向是不可能受
到改变的”。他们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有关性倾向的生物性成
因。

  同样,同性恋政治组织“人权运动”成员格雷格里·金也对1993
年发表的一项研究结果表示欢迎,该研究宣称发现了男同性恋和基因
之间的关系。金说:“我们认为该项研究非常重要,它从根本上增进
了我们对于性倾向起源的了解,同时我们相信它将增强人们对于同性
恋者权利的支持。”《纽约时报》记者在援引金的评语时,也提到了
“有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如果同性恋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确立为一
种先天性特质,法庭就可能禁止歧视同性恋者。同性恋记者兰迪·希
尔茨的《乐队仍在演奏》是艾滋病爆发时受到广泛阅读的书籍,他于
1992年接受《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性倾向的先天性证据可以“使
人们将同性恋视为和左撇子一样的现象,而事实上同性恋确实如此”。

  怀疑者认为,假如某种特质具有生物性根因,这并不意味着它就
不会受到贬损,事实上,一些对有问题的特质和行为的探索最终都归
结到基因上,比如说犯罪、剧烈消沉、酗酒、肥胖和智力低下,以及
一系列疾病等,最近都已经被发现是受到基因影响的结果。如果同性
恋被证明是一种先天性遗传,那么恐同主义者就会忙碌地开展基因工
程来“解决”这个“问题”。与其争辩性倾向的成因,我们不如努力
使同性欲望被视为一种有效且有价值的人类表达,无论对此的解释如
何。

  当然,我对这场争论中的各种立场的阐述,是对生物先天性和社
会环境成因之间的对立的某种简述,而且我有必要说明一下,人们在
这个议题上并不整齐地采取非此即彼的立场。然而,简单的图式性见
解有助于人们更好地了解学术界内被称之为本质主义和社会建构主义
之间的争论。

  在同性恋研究中,本质主义指在各个历史阶段和各个地域里,都
存在着具有一定相同特征的同性恋者。不管是约翰·波斯威尔所发掘
的早期基督教时期的同性婚礼,还是阅读有关印度海吉拉的信息(海
吉拉指那些生来为男身,但与女性发生性关系时会出现阳痿,并通过
穿女装或者接受变性手术而获得精神力量的人),本质主义者认为,
这些观察到的现象和现今欧美文化中“同性恋身份”是一脉相承的。

  我们必须说明的是,本质主义立场并不要求有关同性恋“本质”
的普遍性具有生物学方面的解释。本质主义者可以宣称同性恋来自某
种普遍性的心理机制(比如象弗洛依德理论所说的孩童试图摆脱恋母
情结),而这种机制对于早期基督教的同性婚姻、印度的海吉拉和现
今的美国同性恋运动活动家来说都是一样。他或她只是复活了柏拉图
在《会饮篇》中所提的传说:每个人只是代表两合体中的一半,我们
在生命中一直寻找着原先与自己配对的另一半。

  对于所谓的同性恋本质,本质主义者并不需要阐明任何成因或起
源。本质主义的历史观通常并不在生物或其它成因上采取任何立场。
不管成因如何,它只是假设任何时期或社会里的同性恋现象在根本上
都是一样的,只是表象不同而已,而这些不同都是文化环境和社会制
度的差异所造成的。尽管如此,现今最有影响力的本质主义者往往试
图寻找同性恋的生物性成因。

  本质主义观点遭到了那些被称之为社会建构主义者的挑战。同本
质主义者一样,建构主义者在这个议题上也是莫衷一是,但他们的共
同点都在于认为性爱应该被视为一种流畅而变化着的现象,受制于一
定的社会条件,而这些条件包括对性爱和性经历(包括性行为)的定
义。对这些人士来说,没有任何统一的特点适用于各个时期的同性恋。
虽然人们已经观察到各种社会环境下的同性相吸,但社会建构主义者
要求人们对这些社会条件做出仔细考察后再决定这些同性相吸是否就
是同性恋。现在一些提倡同性婚姻合法化和敦促教会承认同性婚姻的
研究者认为,中世纪以前就曾经出现过和当时的异性恋婚礼相似的同
性婚礼,但我们必须对当时的婚姻和单纯的性关系(包括异性间和同
性间)有了清楚的了解后,才能确定这两种婚礼之间的相似之处。

  诚如人类学家卡罗尔·凡斯所言,社会建构主义的最有用之处在
于挑战长期以来有关自然性和普遍性的假设。社会建构主义者很乐意
探问新颖甚至大胆的问题,认为性爱本身就很值得推敲。他们指出,
我们一直将性爱视为一种永恒的人类经历,但我们对此的理解却来源
于自身的经历,而这些经历和其它时期或者其它社会的人的感受也许
大不相同。

  有人认为,直至一百至一百五十年前,并不存在着可以拿来确定
个人身份的性倾向。当然,那时的人们也通过生殖器接触来达到快感,
但他们并不因此认为自己具有何种身份,是社会组织和意识方面的革
命才促成了这种我们当前所谈的性身份,而有关性爱的科学与哲学进
展则是促就性身份产生的催化剂,其中以弗洛依德在这方面的贡献最
为突出。诚如历史学家罗伯特·帕德加德所言:“这是一种独立的存
在(就象‘经济’或‘国家’等独立的现实概念),几乎与私生活相
一致。”

  我最喜欢引用的例子是来自一名在异性恋性生活方面相当活跃的
大学一年级新生的观点。在一篇个人纪实文章中,她谈论了人们在性
伦理方面所持的双重标准。她在这方面的态度与行为简直和男人一模
一样,但别人却叫她“婊子”。她这样解释性身份在她生活中的重要
性:“我不将自己视为同性恋者、异性恋者或双性恋者──我只是喜
欢性爱。”这番话表明,性表达除了提供快感和情感满足之外,还使
她在别人眼里成了一个独特的人。爱好性生活是令她值得骄傲之处,
尽管她为此遭受了痛苦。

  社会建构主义认为,在二十世纪之前,一位年轻妇女将性爱视为
自我身份的中心要素并不是什么禁忌,也不会闹出丑闻,因为当时根
本没有这些概念,可见问题就在于:某种身体接触如何成了决定身份
的要素?是什么促成了这一切?是什么使之得以维持?它又是如何变
化的?

  这些问题与本质主义者和生物研究者所探讨的方向大相径庭。本
质主义者更感兴趣的是任何情形下的人如何获得性欲望和有关的身份,
而社会建构主义者更关注文化环境如何为人提供各种意义,但这并不
意味着建构主义可以忽视不同的人在同一文化环境下的不同参与。即
使我们采纳社会建构主义观点,即认为性身份是受社会环境的影响而
非出生前生物机制的决定,我们仍然需要继续探索性身份是如何因人
而异地受到了构造。

  也许有人会质问这场辩论的必要性。在一个处处有着同性恋者的
社会里,本质主义和社会建构主义似乎只是局限于学术界内部的争论。
许多持相反观点的学者往往并不相互交流,而各学科研究人类行为的
方法似乎在心理状态和身体感受方面总是格格不入。一位神经学家在
试图从脑细胞里发现为什么有些男人喜欢男人时,一位人类学家也许
正在某个偏僻的部落里研究口交的重要性(在这些部落里,青少年男
子必须为年轻男子进行口交,据说这样能够帮助前者获得男子气概)。
也许两位学者试图说明同一个问题,但每人都倾向于认为自己的研究
成果更具有借鉴意义,认为性倾向更多地取决于生物或者文化因素,
这种偏向并不难以令人理解。

  使问题变得更为复杂的是,即使学者们运用相似的方法来研究相
似的现象的学者,也可能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比如持本质主义观点
的历史学家约翰·波斯威尔(他自称为现实主义者)和持社会建构主
义的历史学家大卫·霍尔佩林对古希腊的性爱有着不同的理解。霍尔
佩林从史料中看出,对某一性别的欲望可以很容易地转换成对另一性
别的欲望,他将当时人们对男人、女人或者两性的欲望比作我们现在
对各种食物的偏好。波斯威尔也同意,当时人们所爱恋的对象的性别
并不十分重要,但他仍然将人们的某些偏好等同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性
倾向。

  这场争论要求人们面对各种针锋相对的问题,而查看历史证据并
不足以解决这些问题。在有关性倾向的问题上,在理解人类性行为方
面,甚至在认识知识的构成方面,本质主义和社会建构主义所处的立
场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我们的最终目的并不在于搜集信息,而在于
阐明和理解各种立场的出发点是什么。

(本文选自《跨越弯直:认识性倾向》第1章)

◆           再谈建构主义

              李鑫

  我认为,无论如何我们都只能把性倾向主要看做是一种建构物。
我想任何设想同性恋是一种先天生理的反映的做法,都实际上承认了
这一点:我们社会中有百分之九十的人有一种被称为异性恋的生理。
任何这种判断都是错误的。这是一种新的宿命论,对生理的宿命论。
它完全忽视了从异性恋到同性恋的转变在实际上的可能和易操作。其
实如果人们愿意,我们在让异性恋者──主要指男人──体会对同性
的欲望上的能力是有某种程度的自信的,我们相信我们不是无所作为
的,这在某种程度上是我经验过的事情。事实上,您能想象吗──经
常有这样的一些异性恋者,他们在头脑里完全不接受同性恋这个概念,
然而他们却能沉迷于和一个性感的同性的肉体关系──当然他们不觉
得他们在“搞”同性恋或者他们不认为他们已经变成了一个同性恋者,
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失去对女性的欲望。这在那些同性恋色情电影的男
模特里是一个很突出的现象,我看过多则这样的报导,那些男模特很
少有是同性恋者的──至少他们并不觉得自己是,事实上,他们在做
色情模特之前大都不认为能容忍自己“搞”同性恋。当然,由于现在
的同性恋──仅仅指社会化之前的同性恋──的排他性,把同性恋者
转化为异性恋者的前景似乎并不令人乐观。这是因为,成为一个异性
恋的过程根本就不涉及一个──至关重要的──选择的过程,但成为
一个同性恋者则意味着是一个排除异性恋欲望的过程──这便是一种
选择,这种选择使同性恋者建立起一种排他的性欲,所以任何转化同
性恋的幻想往往只能是个幻想。这实际上取消了我们未来进步的可能,
也就说取消了同性恋取得它的历史地位──向异性恋的统治地位发起
挑战的可能。我们坚持,同性恋存在着取得在规模上──或者更好的
说在被接受度上──和异性恋相同甚至超越它的可能。
   
  当然,我们之所以坚持建构说,并不会仅仅基于这样的雄心大志
的需要,而是我们对性倾向这种社会存在(之所以我们说它是一种社
会存在,不仅仅指它是存在于我们社会中的一种现象,还因为,我们
不认为在非社会的动物界,也存在着一种被称为性倾向的东西,我们
宁愿相信:那是一种化学刺激的结果,这是一种纯粹生理的决定,而
且物种越低级这种生理的决定就越明显)的深刻认识。首先,性倾向
是一种心理现象,而不是一种本能,因为本能并不是也不经过一个心
理的过程,也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我们才说:本能是生理的,或者说
是生理因素的(近乎)绝对的决定或者规定,或者说,这是生理的外
在反映,它不需要经过一个意识的过程,它的确更多地是一种生理的
外在表现。但我们说,假如在我们的生理和我们的行为之间插入一种
被称为心理的意识的过程──由于意识的能动性──它绝不是一个简
单的、完全服从的翻译者──那么任何欲望的生理说就变的荒谬了,
欲望不是对生理的翻译,欲望并不是本能,它是一种心理的过程,本
能除了是一种自在的──驱动力──它什么也不是,而欲望则有着丰
富的内涵──以至于它和本能有着质的差别。欲望是一种审美(所以,
一个同性恋者不会爱上所有的男人,而生理决定论者却无法阻止我们
去爱上一切同性),是一种社会关系(一只不具备和人类发生关系能
力的狼孩是不会对我们产生欲望的,我想它应该去和狼谈情说爱。但
按照生理决定论者的看法,似乎我们在去野外考察时,要提防狼人的
强奸,或者说我们也许得为了一个狼孩的爱而烦恼),是一种内在的
价值(被主体赋予的价值,但我们只要认真想想就可以知道,本能仅
仅或至多只具有一种外在的价值,这种价值是我们赋予它的,它本身
不具有也不指明任何价值),是一种意识(所以我们可以控制我们的
欲望,但有一点是我们不能控制的,那就是我们不能控制我们的本能,
本能原则上说不是一个意识的对象)。
   
  当然人们可以这样质问我:难道审美和社会关系不受生理的影响
吗?恰恰相反,我们始终都充份尊重生理因素对我们审美和我们的社
会关系的影响,但我们依然不承认关于生理的任何决定论,我们认为
生理因素仅仅对我们属性中的那些非方向性的性质──也就是说──
自身不指明任何价值取向的性质──也即中性的性质──有重要影响,
比如象强度、广度之类的性质。我们尊重我们的意识的权利和社会的
影响,我们认为社会的影响是强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特别是它在
影响我们的价值取向方面(性倾向显然是一种价值取向,比如审美的
价值),我们说,人类的意识本质上是由社会决定的,我们并不否认
生理对我们意识的影响,但我们并不就得出结论说:我们的意识是我
们的生理决定的。
  
  或许有人还会这样问:那你把本能的位置摆在哪里呢?似乎你把
本能一笔购销了。我们当然会做出解释,而且还保证大家不会觉得很
荒谬。我们对本能的唯一感激就是:它提供了我们成为人类的各种可
能(注意,仅仅是一种可能,而不是一种定向。本能本身没有任何价
值取向的能力,它不会判断好坏和美丑以及喜欢或厌恶)。包括生存
下去的可能(生存的动力,同样,我们也可以产生自杀的可能,但显
然,我们不可能有自杀的本能),轰轰烈烈爱的可能,享受某种美食
的可能,快乐交往的可能,等等,本能本身不会指使我们去干任何事,
它只是提供了一种我们干那些事的可能。比如,饥饿的本能本身并不
能造成我们吃汉堡包的结果,因为我们的本能不是一种想吃汉堡包的
本能,这时候我们需要我们的欲望来指示我们做这件事,也就是说,
我们的对汉堡包的欲望造成了我们吃汉堡包的结果。但显然没有任何
人相信我们的本能就是吃汉堡包的,或者说我们有一种吃汉堡包的本
能,我们的本能必须转化成一种文化的形式才能对汉堡包起作用,但
这种转化的过程可以说完全是由外在的因素主导的,外在的因素可以
把它塑造成对汉堡包的欲望,也可以包它塑造成对汉堡包的恶感,而
使它成为对全聚德烤鸭的欲望。或许我们唯一可能承认的是这一点:
本能可以决定我们欲望的强度──但强度本身不指明任何价值──也
即在文化上它是中性的,所以给我们注射所谓足够的雄性激素并不能
使我们成为一个爱女人的男人,而只是增加了我们对同性的欲望的强
度。可以说,如果没有本能,我们人类的一切──包括它的所有的社
会属性和文化的创造──都将成为不可能。但是我们能否就这样说,
我们的一切活动原来只是一些本能呢?我敢说,没有人会赞成这一点。
所有的人类活动在本质上都是心理过程(其中意识是最主要的)的结
果。而本能根本就不是一种心理过程,换句话说,它和心理无关。这
样,我们就把(被欲望主导的)行为──确切的说──被主体赋予某
种价值的行为──和本能(生理的体现)划清了界限,我们不在把我
们的每一次迈出我们的脚步看成是我们的某些激素的结果。我想任何
把人类的某种意识的行为说成是生理的假说──都将注定只会是一种
假说,而且它连这种地位也不保,它最终将被人们抛弃,因为它太荒
谬了。我想我们作为人类,我们的确应该建立起这样的信念,我们的
文化对生理的超越性将越来越明显,也就说,我们的意识将越来越超
出我们生理的局限,其实文化本身就是一种对生理的超越物。这样我
们就可以提出一些至关重大的命题:我们如何把同性恋溶入我们社会
的、文化的主流结构以便把同性恋社会化?也就是说,我们如何真正
的给我们的后代提供这样的可能性:成为(而不是显现)一个同性恋
者并摆脱那种生理的宿命?我想这需要我们彻底的解构性倾向的结构,
结构我们的欲望,把它从生理的魔爪下解放出来,我们知道解构的力
量是无坚不摧的,事实上,的确,结构之后我们就有了真正自由的可
能。我们也知道我们实在有能力把我们的生理来一个归类,并发现它
和我们行为的某种所谓的一致性。但我们有一点是满可以自信和放心
的,就是:任何生理因素和行为的完全一致性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个
预测,我们一点也不反对那些生物学家的努力,但我们会在旁边窃喜,
因为我们知道他们在完成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伟大计划,而且好像还有
崇高的责任感(这种责任感要么是给同性恋争的合法权益,要么完全
相反──彻底消灭它.但我们却──和生理决定论者不一样──从来不
害怕我们被消灭,因为我们的头脑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或许人
们可以控制我们的基因或脑垂体,但是,我们坚信,任何要控制整个
社会和文化的微观运做的梦想最终将只能是个梦想),事实上,只要
我们哪怕仅仅找到唯一的即使仅仅一次的这个证据:任何人都不能最
终发现单卵双胞胎的性倾向的完全一致性,就足够了,任何不至于愚
蠢到偏执的人都会相信这一点:这种研究是该结束的时候了。但我们
知道我们不能强求任何人按照我们的理解来想问题,据说这世界不应
该有统一的认识。所以,我们预祝他们会成功,尽管我们非常清楚
──这是不可能的。另外我们或许还应顺便再做某些澄清。这就是还
是有很多人认为,建构主义认为在历史上不存在一种有着对同性的欲
望的同性恋行为者。相反,建构主义从来都不是这样认为的,其实如
果建构主义仅仅认为历史上仅仅存在同性恋行为的话,建构主义就根
本不会产生。因为建构主义的存在是基于这种观点的:建构主义认为
历史上缺乏的仅仅是对身份的建构,而不是对欲望的建构。当然建构
主义也认为,历史上的那种被建够起来的欲望和我们今天的欲望是不
同的,这是因为历史和社会条件的不同造成的。

◆        进化论寻找“同性恋基因”

           杰克·卢森提尼
            石洋 翻译

  多年来,进化论生物学家一直纳闷同性恋的存在。因为同性恋者
并不直接将基因传给后代,而基因是进化的驱动力,因此同性恋存在
于各个社会似乎是个奇怪的现象。

  然而,一小部分研究者声称,从人类社会和动物世界的取得的证
据表明,同性相吸确实在生物进化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斯坦福大学的生物学家琼·拉夫加尔登说:“现在学者们日益认
识到,同性间的相互追逐非常普遍,而且对于适应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拉夫加尔登等生物学家认为,同性相吸促进了联盟的建立,而这
种联盟有利于参与者与竞争者相比,具有更强的生存能力、劳作能力
和生育能力。

  佛罗里达巴瑞大学的弗兰克·马斯卡莱拉认为:“我们使用的是
一些有关性行为的新概念。”他将在今年秋季的《同性恋学刊》里发
表一篇支持性的论文。

  主流科学家对这些观点仍然持有疑议。新理论认为,同性关系比
我们原先想象的要普遍得多,而正是这一点使人产生了疑问。

  “我的感觉是,进化论只要能够帮助人们理解为什么绝大多数人
是异性恋者,而同性恋为什么相当稀少,因为同性恋在生育方面毫无
成效。”北达科达州的米诺特州立大学社会学家李·艾利斯说,“进
化论在解释罕见现象方面并不很有用,它只是解释大多数人所处的情
形。”

  但新理论的倡导者反驳说,多数人类社会和动物世界充满了同性
相吸,近代西方文化对之的反感只是一场坏运气而已。

  另外,这些学者们认为双性恋的数量超过同性恋,这就使双性恋
的动物能够从同性关系中获得地位,从而在生育和抚育后代方面更具
优势。

  “许多从事同性恋行为的人实际上都是双性恋者。”环境保护组
织“自然保存”的生态多样化专家R.C.科克帕特利克这样写道,他在
今年六月份的《当代人类学》发表了有关看法。

  两名学者都提倡不再将“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区别对待。
大自然并没有做出这样的划分,人类历史的大多数时代也没有对两者
进行区别对待,研究者应该着重探讨一种更为中立简单的有关同性恋
行为或者同性行为的概念。

  两名学者援引了一系列来证据说明,同性恋活动提高人的生存和
生育能力。科克帕特利克的论文还引用了动物研究以及希腊、中国、
日本和美国文化中的相关例子。

  科克帕特利克认为,在新几内亚的桑比亚,战士之间的同性恋活
动使协作性防卫更趋团结。在一些美拉尼西亚社会以及十七世纪的日
本和古希腊,普遍的看法认为男性应该受到男性的吸引。古希腊的同
性关系中的年长一方通常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而年轻的一方通过奉
献青春来获取尊严和地位。在这些例子中,同性恋关系有利于成功和
地位的获得,而在多数动物种类中,较高的地位往往预示着更有可能
获得交配伴侣。

  这些学者于是就做出了如下假设:显露出同性关系的有机体可以
生育出更多后代,将他们的特质传递给下一代。

  但两位研究者所举的例子并不局限于人类,也不局限于男性。

  雌狒狒通常会进入新的团体。在新团体中,雌狒狒会与当权的雌
狒狒发生关系。“与雌狒狒首领的这种友谊和联盟使新成员更快地融
入了团体,更重要的是,这也使她更容易获取食物。”马斯卡莱拉写
道。

  不过他也承认,这个理论还需经过测试,比如需要有数据说明,
具有同性恋倾向的动物生育了更多的后代。

  这项新研究部分取材于生物学家布鲁斯·巴格米尔的《生物的千
姿百态》一书,该书认为同性恋活动具有一定的社会和家庭功能,而
这些功能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生物的千姿百态》提供了同性恋在动物世界里的普遍性的证据:
一些海鸥中的女同性恋,鹅和燕鸥在没有雄性的帮助下抚养后代;雄
黑天鹅单独抚养小天鹅,而雌天鹅只是被用来交配而已。

  拉夫加尔登将于明年发表新书《进化的彩虹》,他将在该书中提
出下列观点:同性关系也许是动物间(包括人类)建立联盟时所产生
的纽带,并对这种联盟的建立起了推进作用。

  拉夫加尔登认为,以上假设也解释了恐同情绪的存在。“同性联
盟往往是对等级的威胁,这就造成了某种紧张,从而遭到了其他雄性
的反对。”她说。

  从进化的角度来解释同性恋的存在并不是新颖的观点。在过去的
几十年中,一些科学家猜测“同性恋基因”在进化的过程中得以保留,
但这种保留往往需要事先和其它有用的基因相结合。然而,从事新研
究的学者对这种观点持批判态度,认为它将同性恋行为看成是一种偶
然性的发生,而没有看到这种行为对于当事人的益处。

  但要求主流科学界接受这种新观点,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即使
在支持新观点的学者中,见解也并非全然相同。有些人相信“同性恋
基因”的存在,有些人则不相信。有些人认为同性恋行为从一开始就
具有适应的功能,其他人认为它只是性进化的一种副产品,虽然它在
进化中可以培养适应的能力。

  全美健康研究所的迪恩·哈默教授是“同性恋基因”研究的主要
专家,他对新观点持有较大的异议。他倡导一种“性对抗”的理论,
该理论认为存在这么一种基因,它在某一性别中造成了同性恋,而在
另一性别中造成了相当活跃的性生殖。由于生殖的存在,这种产生同
性恋的基因就得以传递下来。

  但马斯卡莱拉认为:“学术界的新一代已经产生,这些人中有些
是同性恋,有些对同性恋的概念持相当开放的态度。以前的老观点并
没有什么道理,它们只是社会成见在学术上的反映而已。我们提出的
是一些新观点。”

(转载自《华盛顿邮报》2001年2月19日)

◆      公开与众不同是同性恋者应有的权力
	
         克里斯丁·艾利亚斯博格
           任右行 翻译

  当美国最高法院于去年宣判美国童子军可以开除同性恋者时,投
少数票的法官约翰·保罗·史蒂文认为投了多数票的法官犯了一个错
误。他在反对意见中写道,这个案例的论据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资深的
童子军决定不再隐藏他的性取向。“公开性倾向成为他被开除唯一而
充分的理由,这意味着一个宪法规定的劣等人的标志。”他这样写道。

  他的推理一部份是基于耶鲁大学一位32岁的亚裔法学教授吉野贤
次的文章。吉野受到酷儿理论和后现代主义的影响,他的工作撼动了
歧视案件的法学基础。他认为,传统上美国黑人为争取权利所采用的
论据并不一定适用于同性恋者和其他遭受歧视的群体。毕竟,一名黑
人童子军可以谈论自己是黑人而不用担心报复。吉野在所属的耶鲁大
学办公室里的一次访问中说,公民权力可以从种族延伸到性取向的想
法对两个群体都不利。“对同性恋者来说,把自己的需求套进一个我
们没有参与过的模式中并不好,对黑人和妇女来说,如果同性恋对公
民权力运动毫无贡献也是不好的。”吉野先生认为,同性恋者应该贡
献的是从自身经历中得出的另一种反对歧视的方法。自从1950年反对
种族隔离的案例以来,法庭通常要求提供当事人由于某种天生的或者
不可改变的特征而被剥夺合法权益的证据。妇女、种族团体、残疾人
和同性恋者都曾经试图证明他们的处境类似于五十年代黑人的情况。
他们因为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而受到歧视,而不是因为他们所做的事情。
案子胜败参半,而迄今为止法庭并不认为同性恋是一种不可改变的特
征。

  但是吉野说,仅仅注重永久特征,这种种族模式使我们忽略了所
有包括黑人在内的群体所面对的其他未受法律禁止的歧视形式。他认
为,与其躲避这个话题,不如要求律师们从同化的议题开始关注它。

  “可以被同化的组织并不受法庭保护。”吉野在耶鲁法律批评中
即将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写道,“因为他们可以求助于同化的自我帮助。”
换句话说,就是统一化。对同性恋者来说,这意味着掩盖公开的同性
恋行为,不能在工作场合谈论同性恋生活,不能公开支持同性恋权利,
如果在离婚后想拥有子女的抚养权,就不能和同性伴侣住在一起。

  但是,强迫性的同化是不是一种歧视呢?如果权利只有在你隐藏
自己的身份的时候才受到保护,那你是不是真的拥有这些权利呢?

  在文章中,吉野追溯了社会上和法庭上要求同化的历史:少数群
体受到改变身份特征的压力,比如犹太教徒改信基督教,浅色黑人以
白人身份出现,或者同性恋者不敢公开性倾向,就象一个同性恋母亲
在离婚后为了得到子女的监护权,不得不停止一切能被人察觉的同性
恋行为。

  对于耶鲁大学研究性别和宪法的法学教授里瓦·西格尔来说,这
篇著作“可能使人们在有关歧视的根本性和习惯性的想法方面受到挑
战”。

  吉野说今天的种族和性别案件与性倾向案件越来越相似。当公开
的歧视不再被接受,同化的压力取而代之。他提到最近的一些案例包
括一位黑人妇女因为把头发梳成一排排的辫子而被解雇,一位拉丁美
洲裔人因为会讲流利的西班牙语而被取消了陪审团成员资格,一位妇
女因不够有闯劲而未得到提升。

  南方卫理会大学的法学教授戴伦·哈金森认为,这些案例显示了
“法律缺乏以动态的观念来处理身份问题的能力,比如说西班牙语并
不等于是西班牙后代,这是可以分开的两件事”。

  “法庭宣称雇主基于梳辫子的歧视并不是种族歧视,而是执行着
装规定。”他补充说。但是哈金森和吉野反驳说,行为、语言、头型
和性倾向是你这个人的组成部份,所以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这种观念并非首创。许多法律学者及其他学者都曾在特征领域社
会建构理论。吉野的独到之处何在呢?哈金森先生解释说,他把理论
应用于法律上平等保护的概念中去。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一位教授
凯瑟琳·福兰克说吉野的方法有可能帮助化解被她称为“种族歧视案
件的僵局”。但是她提醒道:“对所有被打上烙印的群体来说,认识
到隐藏自己身份和受到轻视的歧视伤害是很重要的,而这就是吉野所
要论述的。”但是“我不想看到只有那些落入俗套的同性恋者受到保
护,即要么是男性化的女同性恋,要么是女性化的男同性恋”。密西
根大学法学教授洛克西尔斯指出一个更大的障碍:基于行为的理论的
缺乏宪法基础。“平等保护学说从来没有很好地处理差异应该得到承
认和保护的要求。法庭通常说‘种族和性别’的差异应该被忽略。所
以,差异应该得到接受的主张并不在平等保护的传统上有着很好的立
足。”

  他补充说:“很大程度上,这会取决于某种行为是不是你的根本
特征。你能不能证明?法官不能依据是否是你特征的重要组成部份而
判案。我十分尊重吉野的工作,但是我觉得他有点过份估计什么会被
法官接受。”

  法庭最终是否会同意吉野的观点,这并不确定,但是他绝不是容
易气馁的人。

  他还记得在法学院二年级时,在应聘实习生的过程中与一位联邦
法官的面试。那位法官注意到他上过一门“酷儿理论”的课,于是就
问他“酷儿”是什么意思。吉野假设法官明知故问,只是想试试他,
他回答说“酷儿”原是用来贬低同性恋者的,但是已经被同性恋权益
运动引用来代表同性恋,就象纳粹强迫同性恋者所佩戴的粉红三角一
样。法官继续问什么是粉红三角。“我当时深感震惊,”吉野说。
“我记得试图解释‘他是上一代人(所以缺乏对同性恋的了解)’。
但是不久我看到他刚刚否决了有关同性恋者的平等保护权利。当考虑
平等保护案件的时候,其中一个因素涉及到是否存在着歧视历史。如
果你没有听说过代表歧视同性恋者的粉红三角,那你对歧视同性恋的
历史能了解多少呢?”

  吉野做了另外一位法官的实习生,但是那场面试一直让他记忆犹
新。“从那时起,我就决定要做这方面研究。我感到:‘天哪,我也
能够向那些做重大决定的人传播些有用的知识。’”

  这种感受一直推动着他检视广为接受的想法。“我想许多学者心
里都有一个自我批评的声音在说,‘你太理想化了,没人会听你的,’”
他补充说。“对自己负责是好的,但是只因为你不能预见别人会接受
什么就抑制你自己就不好了。认为没有人会听不仅限制了自己的想法,
而且是错误的。”

◆           文明的坐标

              二言

  2000年9月11日,十几名恐怖分子劫持了四架美国民航飞机,对
纽约的世界贸易大厦和华盛顿的国防部五角大楼发起了自杀式撞击,
造成了七千人的死亡。

  恐怖分子的行为被媒体称为“懦夫”。然而,他们这种偷鸡摸狗
式的战术与美国去年国庆节推出的影片《爱国者》实谓异曲同工。梅
尔·吉普森在影片中扮演农庄主本杰明·马丁,他在独立战争中纠集
了一批乌合之众,采取声东击西的偷袭战术,令英军应接不暇,死伤
无数。然而,本杰明·马丁无疑是美国人心目中的英雄。

  “懦夫”和“英雄”的认知差异正反映出各方位于不同的文明坐
标。各人对于同一事物的评判都出于自己的意识坐标。这种坐标因人
而异,其形成和个人的阅历、需求和教育背景等大有关联,比如超速
驾驶对于掌握方向盘的甲来说,可能是“酷”,但同坐车内的乙则可
能深感惊慌,因为他无法体验或欣赏甲在驾驶盘上的风光和潇洒,这
就是个人坐标的差异而导致的体会差异。

  当某一社会中的多数人持有相似的观念时,道德就被建构起来,
成为社会文明的一部分,任何个体的思想、言论和行为都脱离不了所
在文明的坐标的评判。在一个奉行从一而终的婚姻准则的社会里,改
嫁被视为某种偏离而受到鄙视;当生育被视为性行为唯一目的时,同
性相恋就被列为“病态”或者犯罪。许多观念由于其根深蒂固,就被
视为自然规律,任何违触者都会受到惩罚,而在此时,人们再也不去
思考观念产生的场合和时代。虽然社会观念并非一成不变,但个人的
生命毕竟有限而且短暂,因此文明的坐标对于个人来说,往往处于相
对静止,而这种静止容易使人感到标准是绝对的,而非相对的。二十
世纪末,当阿富汗的塔利班政权用推倒的砖墙砸死同性恋者时,瑞士
总统正行进在该国的同性恋大游行队伍中,两者都从自己的文明坐标
出发,对同一种人类恋情形成了截然相反的看法,而这种看法在各自
的文明坐标中,则显得绝对正确。

  这种文明坐标的形成,既可以受到多数人的意志决定,也可以来
自少数人的垄断,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对权力的掌握。权力可以来自
政治选举,也可以来自对政治渠道和经济命脉的掌管与对知识和媒体
的控制。“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就说明了这个道理,当胜者掌握
权力时,有利于维护其权力地位的知识系统就受到了建构,许多有关
善恶优劣的观念就成为这种知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宗教被奉为
国教和立法基础的社会里,统治阶级起初只是看到它在镇定民心方面
的实用性,但当宗教观念深入人心后,这些人为建构起来的意识和知
识就被视为万有引力般的自然,而此时人们再也无从看到建构的过程,
于是就视之为绝对真理,从而丧失了怀疑的本能。

  不同的文明坐标之间,同样也存在着权力竞争。伊斯兰学者艾德
华·萨伊德在《东方主义》一书中指出,现代的中东冲突在西方媒体
上得到的反映并不全面,因为西方国家借助强大的经济和政治实力,
掌握了话语的权力,从而在全球建构有关万物善恶好坏的评判标准,
而这个文明坐标总是以他们的利益为主轴。萨伊德承认了东方在这场
权力斗争中的失败,而纽约和华盛顿的被袭也表明了西方的文明坐标
在全球扩展中所遭受的阻力,将恐怖分子斥为“懦夫”只是挫折下无
奈的情绪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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